村民忽悠记者,记者揭开盖子,山东一宗“耕地”事件的个人剖析
昨天看到观网上这篇“超百亩耕地变大坑”的文章,又从其它网站看看文章内容和网友的评论,感觉这个事情很典型。典型在两个方面,一是村民忽悠记者竟然成功,二是记者观察仔细揭开被捂着的盖子。
第一,为什么说有些村民忽悠记者
经过记者调查,我们基本了解的被挖宗地的情况。简单说,被挖宗地是一块旧河道淤积地。那么注意以下几个节点:
(1)村委会说,这个“老河道”是以前为了引黄灌溉挖的水渠。
(2)2006年,相关河道管理单位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并明确了宗地用途,使用权属于河道管理单位。
(3)2018年,文中的使用权单位知道是土地管理部门组织了复垦。当地村委会也说复垦后分给村民耕种。
(4)不知道什么时间什么原因这宗地被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个人分析:这宗土地权属基本明确。这宗土地是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国有,使用权属于河道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用途挖掘土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也没问题。不存在什么乱挖耕地!
并且根据村民和村委会反应,他们应该很明白这个权属情况。
一是村民和村委会没有阻拦工程车辆取土,村民不维护自己的利益吗?
二是村委会也说了县里让他们无偿提供土源,提供土源还无偿,土方不值钱吗?什么年代了,地方政府可以对村民乱摊派?
这就很说明问题了,如果村民和村委会包括县政府知道这是耕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民,村民村委会不会这样“平静”?再者县里让村里无偿提供土源这不是笑话吗?所以村民心里很明白,不明白的只有记者了!
第二,记者的不明白和细心可能要揭开盖子,个人分析如下:
一是这个老河道的来源是引黄灌溉工程,当年征用这宗地,租赁也好、征收也好、划拨也好,国家是补偿过的。如果补偿有欠缺,2006年河道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规定也应该补上了。所以,这宗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使用权属于河道管理部门,属于建设用地。
二是问题来了,河道部门和村委会都说2018年复垦的事情,说是土地管理部门复垦。这就不对了,复垦是要花钱的,土地管理部门一个行政单位不可能做这种事。那么谁复垦的?花了多少资金复垦的?为什么复垦?如果说是单纯为了村民增加耕种土地,那是扯。
国家为了平衡耕地与开发的矛盾,是有土地置换政策的。就是要求一个地方占用了多少耕地必须再造多少耕地补上包括原来闲置土地的复垦也行。如果不能补上,占用耕地的地方可以购买土地富裕地方的造地指标。按照当年的价格,一般20-50万元每亩不等。
这宗地变身基本农田是有价值的,按照100亩算,最少2000万元—5000万元,如果说300亩呢?并且,如果这本来没有的基本农田土地指标,无论是本地使用还是被交易,说明已经有相应的基本农田被变成建设用地了。
还有基本农田有补助补贴政策,当地拿着本来不是自己的耕地,享有补助补贴,这也是一块。
是不是还能扯出其它问题,大家拭目以待吧。
以上是本人根据文章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剖析,不当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