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起诉快手侵权播放《唐朝诡事录》 获赔80万元
信网1月10日讯 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几分钟看完一集电视剧……近几年,随着短视频平台崛起,剧透作品内容、影响正片收视率和播放量的短视频深受用户喜爱,但也引起了版权方不满,短视频侵权案常有发生,长视频平台及影视公司深受其害。其中,以影视剧综的版权问题为核心的案件更是不在少数。2024年4月,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就因视频侵权为由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开炮”。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法院认定,快手对其网络用户上传侵权视频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需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80万元。
爱奇艺起诉快手侵权
据悉,电视剧《唐朝诡事录》由爱奇艺出品,并拥有全球范围内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广播权,包括使用权、独占许可权、广告经营权收益权、单独进行法律维权行动的权利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
但自《唐朝诡事录》开播以来,快手App中出现大量与《唐朝诡事录》有关的视频,其中包括具体情节的剪辑,剧情、画面。
爱奇艺公司认为,快手App平台上存在大量关于电视剧《唐朝诡事录》的侵权视频,侵犯了其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此,爱奇艺将快手起诉至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快手及相关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起诉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50万元。
快手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在法庭上,快手表示,在接到爱奇艺删除《唐朝诡事录》侵权作品内容的通知后,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断链等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还对网络用户的行为进行了更多的治理和管控,包括删除侵权视频、话题解散等。此外,快手认为《唐朝诡事录》这部作品在多平台主体播放,说明爱奇艺并未获得该作品独占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据悉,这起案件在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法院主要围绕爱奇艺是否为适格原告、快手公司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审理。
一审法院表示,根据《唐朝诡事录》的片尾署名,结合版权声明以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可以认定爱奇艺享有《唐朝诡事录》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提起诉讼。
对于快手公司是否构成帮助侵权,法院认为,根据爱奇艺提供的公证书等证据,快手App出现大量与《唐朝诡事录》有关的具体细节、剧情的视频,已超出合理使用范畴,侵害了该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系侵权视频,且快手向网络用户对《唐朝诡事录》进行了推荐行为,可以认定快手对于网络用户侵害《唐朝诡事录》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处于应知状态。
一审法院表示,快手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运营平台时应当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真正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应只要求其用户尊重知识产权,应当采用符合其自身情况的措施。此外,法院认为快手基于技术手段和用户管理,可对侵权行为予以管控,但是快手在收到爱奇艺通知删除函后,平台中仍存在大量侵权视频,不能认定快手已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其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判决其赔偿爱奇艺公司80万元。
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一审判决,快手不服,提起上诉。快手表示,快手App上的“话题及其下面的短视频”“分类版块”等是平台通用的基本功能,是计算机语言对平台内的全部内容通过标题、话题、标签、发布者名称、短视频命名、用户历史搜索记录、浏览记录、用户间共同喜好等客观数据计算自动生成的结果,是客观、中立的结果展示,不能认定平台有选择、编辑、整理、推荐特定内容的行为存在,平台也不存在推荐的动机,亦不存在“应知或者明知”情形。同时每日上传至快手平台短视频数量约3000万条,快手也没有能力对海量视频进行编辑、整理等。
此外,快手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并未综合全面考虑短视频对长视频的正面宣传作用,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偏高,要求改判。
据悉,二审由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二审法院认为,电视剧《唐朝诡事录》于2022年9月27日播出,爱奇艺与快手就侵权发生纠纷时,该剧属于热播影视作品,快手应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且快手平台上呈现的内容包含《唐朝诡事录》的榜单、内容简介、描述性段落等,按照主题、内容进行了分类,使相关公众可以通过在网页上以直接下载、浏览等方式获得侵权视频,快手行为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推荐行为。
此外,二审法院认为快手作为短视频平台的经营者,理应对平台上的侵权现象进行主动治理,而非被动地等待权利人通知后再采取措施,其以现有技术存在难度为由认为其已采取必要措施的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更与当前短视频平台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一致。
综上,2024年4月,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唐朝诡事录》的知名度、版权许可费、会员收益、侵权取证视频数量、快手公司的主观过错、经营规模等因素,认为一审判决的80万元赔偿金额并无不当,维持一审原判。(顾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