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个月青岛向1.92万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96.71亿元

信网12月12日讯 12月11日下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彦平做客民生在线,围绕“租购并举提信心,保障安居惠民生”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住房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据介绍,截至今年11月底,青岛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3447亿元,发放贷款1508.9亿元,为职工提取2384.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54.3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7亿元。今年1~11月,全市收缴住房公积金351.33亿元,向1.92万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96.71亿元,为职工提取253.51亿元。

在使用住房公积金帮助市民购房方面,青岛今年推出一系列支持安居的增量政策。在购房首付方面,一方面下调了贷款首付比例至最低15%,与商业银行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常态化支持购房人和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交首付,并把直系亲属的首付款提取范围由首套房扩大到二套房,缓解首付“筹款难”压力;在贷款额度方面,青岛今年先后两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后单方最高可贷60万元、双方最高可贷100万元,同时,提高了政策的精准性,对于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绿色住宅以及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给予30%的上浮,叠加上浮后,最高可贷150万元;在贷款利率方面,将首套房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调降至2.85%,并且实施了按区(市)认定房屋套数的政策,职工只要在购房所在区(市)内没有房子,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就可以按首套房认定,享受首套房的优惠利率。

曹彦平表示,针对租房群体的需求,青岛今年全方位优化了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无房职工“零材料”申请,单身职工每年最高可以提取1.8万元、已婚夫妻合计可提取3.6万元;拓宽了全额提取群体,今年将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纳入全额提取优惠政策保障范围,减轻困难家庭经济压力;优化了租房提取机制,租房提取人可按自然年度核定租房提取额度,取消了对提取月份、提取次数的限制;扩大了直付房租范围,简化了住房租赁企业的备案手续,接入了更多租房企业,目前,全市共有6家租房企业的7300余套房源可以使用公积金直接支付房租。“今年前11个月,共为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16.3亿元,同比增长了58.5%,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曹彦平说。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曹彦平回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是青岛承担的一项国家级试点任务,在缴存额度上,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每月的缴存金额,目前规定的下限是202元、上限是7754元。同时,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根据自身收入变化,调整月缴存额及缴存频率。

有网友咨询“装修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吗”,曹彦平解答,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在其存储期间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方面的支出,装修、中修、小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另外,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大修费用付款发票,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网友提问“农村旧村改造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曹彦平介绍,目前农村旧村改造还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职工购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且须用所购住房作抵押担保。由于农村旧村改造住房一般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且建造中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故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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