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养老育儿记(97)诚则兴,信则旺:《我要不要撤回这个投诉》后续
一个月前,我写了一篇《我要不要撤回这个投诉》,引起不少人关注,还有留言力挺的,教我坚决不能撤诉,因为类似的网络卖家欺诈行为很常见。那么,我的这个投诉结果如何了呢?
恕我未能将后续的结果及时公布。投诉发起的第二天上午,监管平台回应并判定我的投诉成立,接着监管专员高效完成相关调查,给出三项判罚:一,判定卖家违规,处以顶格罚款;二,因失信,卖家店铺依规被扣减信用评分;三,取消卖家后续参加大促活动的机会。
监管专员在电话中最后问我,对上述判罚的结果是否感到满意。我答复说:“作为第三方主持公道的监管平台能够一以贯之地维护好平台诚信的交易环境,一以贯之地把维护消费者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我很满意,也对你们有信心,能够继续保持,让更多的消费者不断享受到维权的便利与好处。”
我因激动而在电话里多说了两句,补充表达个人对于时下所谓“消费不振”的看法。我认为,局部地区受诸多因素而出现消费萎靡,那也许只是一时的。“消费不振”明显暴露出老百姓谨慎的消费心态,倒不是老百姓的口袋里没钱。那么为何会出现老百姓有钱不敢买买买的谨慎心态呢?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老百姓逐渐习惯了的网络购物平台上充斥假冒伪劣或价格虚高的商品。老百姓“不敢”消费,实则是害怕消费陷阱,花冤枉钱。这些或许都可以归为“供给侧问题”。
最近,有媒体报喜说今年“双十一”的包裹快递数量再创新高。而我在局部地区——金华市苏孟乡的四个包裹代收点——所见到的,却是代收点的包裹收件数量大不如前,其中三家代收点不比平时多出多少,往年“双十一”代收点门前包裹堆积成山的盛景已然不复存在。
前几天,我还和一家代收点的老板开玩笑说,今年“双十一”轻松了,不用再忙得焦头烂额,肝火旺盛。“现在网络促销都已日常化,双不双十一,差别不大。”老板苦笑道,“你说,大促销时,先把价格提上去,再满减做优惠,这样的伎俩还有多少意思呢?”
卖家先提价再满减,这样的变相优惠也应属于诚信缺失行为。谨防落入价格虚高的陷阱,我的应对办法通常是,平时早早地把想要购买的商品“放进”购物车,然后观察该商品一段时间内的价格波动情况,经对比后,有真正的价格优惠时,再下单购买。有几次,在同一家网店购买同一件商品,我平时用各种抵扣红包购买竟然比大促销时还要便宜。
“双十一”刚落幕,新一轮的网络大促又上路了。前晚,我凑了一个“满300减30”的单,包括几斤白莲子的干货。凑好单后,我先提交了订单而未能即时支付。莲子卖家迅速发来“催付款”的短信息:“亲,您购买的商品我刚刚忘改活动价了。”我点击原商品链接一看,一斤莲子的价格临时下调了“7.6元”,四斤则一下子省了近三十元。我若要是支付得快了,还能享受到这么美丽的价格吗?
降价后的优惠真能让我得着实惠吗?俗话说,只有买错,没有卖错。优惠是卖家给的,货也是从卖家手里出的。货优则价优,货次则价廉。临时再降价,商品的质量能保证如一吗?
我委婉地向莲子卖家表达了一些担忧,说:“以前买过两次,发现有一些颗粒小的莲子和大颗粒莲子混装在一起。”卖家回复说:“保证都是今年的新货,混进一些小的,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一分价钱一分货。天下没有白捡的便宜。不混进陈年旧货,对得起性价,还算卖家是有良心的。
说到捡便宜,今年早些时候,我在某网络大平台上买菜倒是捡了些便宜(详情见4月份的《诚信的绊脚石:一位家庭煮男的网络买菜经历》一文)。但是,这便宜还真不是白捡到的。因为货物配送超时未送到代收点,依照平台规则,依规一单获赔3元“神券”。
今年上半年有阵子,供货商配送屡屡迟到,我也因此屡屡得手赔偿。肯定也有人不知道,这配送迟到可以获赔,因而替供货商省下一笔不小的补偿经费。
捡平台商家的便宜也还真是不容易捡的。面对配送混乱,掌握规则的平台应时而变,首先改变获赔规则,及时有效规避被白捡便宜的风险。与此同时,想来平台对配送屡屡延迟的问题给予了充分重视,也许是通过优化配送路线的办法,也许是直接增派配送的车辆人手,总之,从下半年至今的几个月来,我所在那个代收点几乎每天都比承诺时间提前了许多送达,大大便利了买菜下锅的周边居民。
我不为捡不到便宜而惋惜,只为平台能够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改进优化服务的诚信之举而由衷地感到高兴。诚信优质的服务,才是消费者长久的便宜。得消费者心的,必能兴旺,持久兴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