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对于言论和公开行为做出严肃可执行的规定,才能杜绝袁部长类似事情的发生

体育总局的袁部长,不可能被处理。按照目前的体制内的规定,他没有违法违纪,阴阳中国的立场、阴阳中国的体制,在当下,不违法不违规。处理一个人,要有法可依。

最多是坐飞机、住宾馆是不是超标,如果确认超标,只能按这类的相关规定进行批评和处罚,估计顶到天是党内警告。他嘲笑中国,按中国目前的党纪国法,好像没有哪条规定可以因为他对中国不敬而处罚他。最多是组织部门给出不宜再提拔的鉴定。

比如央视老毕,按照法律,他喝酒唱歌不违法,按照党纪,作为主持人出席私人宴请也不违规,但喝多了言辞不妥表现失德,目前法律无法判定他违法,党纪只能给个党内警告,无法根据这件事开除党籍,单位更无依据开除公职,不可能根据舆情进行定罪。

所以,除非在法律上进一步细化,党纪进一步具体化,事业单位的规定更严格,对于言论和公开行为做出严肃的可执行的规定,才能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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