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宪政·民主(一) | 读书
从本期开始,小编将围绕“主权”、“宪政”、“民主”这三个政治学理论中最基础的政治学概念,为大家带来《控制国家:从古雅典至今的宪政史》一书的专题分享,共四期。
在西方的政治思想与实践中,宪政具有悠久的历史,是西方政治传统在当代政治中的重要延续,也是西方政治思想的一大精髓。斯科特·戈登的《控制国家:从古雅典至今的宪政史》一书,用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回避了单纯从政治学关注强制性权威的行使与归属或者法学立场对法律和法治的考察,认为控制国家权力的形式需要通过制度设计以实现。由此,他考察了自古代雅典以来的西方宪政的政治思想与政治实践,勾勒出一套宪政起源与发展的历史图景。作者将“宪政”定义为通过权力的多元分配以实现控制国家强制力量的一种政治制度,将立宪主义的核心问题集中在国家的强制性权力收到约束与控制。在导论部分,作者声明自己对于国家的理解基于一种“国家在本质上是做出集体性事务的决策的有用工具”的潜在假定,认为马克斯·韦伯式的国家解释( 国家是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性权威的社会中的机构。)在面对广泛分析政治制度之时具有误导,这种误导表现为转移了人们对政治复杂性的关注。另外,作者否认了“法治”原则与“立宪的”政治秩序的产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由此对于自然法学说中通过重新建立自然法权威以实现对强制权力的反抗和控制提出了批评。
全书结构安排共九章,笔者将其划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即第一部分,探讨主权学说是作者整本书研究问题的重要背景,意在为后面所探讨的政治实例进行铺垫,以证明主权学说在这些政治实例中的证成与缺陷。第二部分是第二、三、五、六章,作者考察古典政治时期的雅典和罗马以及欧洲早期的威尼斯与荷兰的政治制度,分析宪政思想的体现与宪政实践的发展。第三部分是第四章和第七章,作者考察了两个重要转折时期的宪政思想的发展与实践情况,以此分析其为规范性的现代宪政思想的影响。最后一部分是全书的最后两章以及后记部分,作者对现代英美的政治制度加以全面分析,探讨现代宪政思想的全面形成与其在政治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一、研究问题背景:主权的位置与归属
在政治学的研究中,对于主权的探讨历史悠长,而主权的指代意义也逐渐分为两类:一类指代一个民族国家在自己的地理范围内具有自主的管辖权;另一个是国家内部的构成最高政治与法律权威的实体。而作者将自己的重心放在后者,对经典的主权学说(绝对主权)、人民主权、议会主权和批评主权学说展开了详细的分析与讨论。
经典的主权学说即绝对主权的讨论实质上是对主权性质的探讨,而作者的讨论重心更则集中于(既然国家中必须有主权权威)何种政治实体在道德上被认为有资格享有主权,即主权的位置问题,由此他对于人民主权和议会主权展开了讨论。
因此,作者基于英格兰的例子,以布丹对主权位置的描述——即主权权威必须是一个看得见的统治者或足够小以形成政治权力凝聚性的中心的一个团体——对议会主权的相关内容展开了分析。
这些探讨的基础上,作者明确——探讨主权学说的意义不在于纠结这些分析的对错之分,更加重要的意义在于在这些探讨所反映出的的内容。即在民主国家中,公共政策形成的各种机构和机构之间的相互作用如何被进行政治分析。因此,作者认为,政治权力的多元主义结构是一个必然的体现。而如何在多种政治结构之间分配权力,主权学说并不能为此提供良好的解释。因此,对抗性的分析模型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作者也由此开启了对立宪主义的探讨。
在下一期中,笔者将带来作者对于古典宪政起源的考察和欧洲早期宪政尝试的分析。欢迎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