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过设计电动车的工作,我支持规范化电动车

【本文来自《骑电动自行车,我有多“尴尬”:走哪,停哪,咋充电》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电动车也出现普及了块30年了。

我以前从事过设计电动车的工作,其实在生产上电动车被区分开的两个方向的。

小马力较轻型的电动自行车,主要代替自行车的生态位,速度就是现在要求25km/h,这也是个老指标了,电池36V乃至24V一般12AH左右(现在已经不受欢迎了这种车);

大马力的电摩,代替的是摩托车的生态位,在“禁摩令”陆续实行后迅速的扩张,速度有60km/h(是要求加限速器之后,之前能更快),电池最低最低48V20AH起(其实48V并不常用,都配60V起的加强款多,当时我之前的厂里一般一个新款出现会马上出个电池更大的加强款,72V或30AH这种参数是常态)。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个矛盾的产品,首先需要避免功能过强受到限制,然后同时又需要尽量加强功能才能吃下摩托车留下来的生态位,同时需要慢慢把自行车的用户习惯改到这边来(电摩利润比电动自行高),可以说设计的时候需要在被管理的边缘疯狂试探。因此电摩本身也存在一些摩托车的问题。

所以这样就好理解了,电动自行车那部分管理思路上和普通的自行车区别不大的,而电摩那部分车子在曾经没要求摩托驾驶证之前是是一种不需要考证、没有培训、不用承担交通养护且在成为事故的一方长期享受言权倒置的特殊存在(早些年交警的处罚基本偏向电动车一方,这几年这种现象才好了些)(或者说我这批设计者和之前的前辈们试探得“过于成功”了?🐶)。

我是支持规范化电动车的,但写规则的时候需要注意这些:

1、不应该把电动自行车和电摩一刀切的进行同样的限制;

2、应该把电动自行车和电摩仔细区分,需要从速度、电机参数、电池容量等等多方位全面的定标准,以免出现能用拔掉调速器的一根线就能提速20%这种钻漏洞行为。

3、电摩可以和现在这样用摩托车的驾驶证,但在学习考试时需要加入电摩的一些应急内容;

4、电动车规章制度的执行处罚要完善(可以参考电动汽车和普通汽车的处理方式来引用摩托车的规章);

5、引用摩托标准是为了节省行政,但有部分标准是一定不能照搬的。比如雨天的时候55km/h的速度需要紧急制动,四轮的没压力,摩托车轮毂大控制难度也不大,而电摩10、12寸的轮毂电机是必然打滑的,这是我们摔了两个工程师得出的教训😂。(需要注意的是本身电摩在相对高的同速度下控车难度比摩托车大一点,这就是为啥限制我可以理解限制这么低速的标准的出发点,就是这样有点一刀切的把电摩这个产品发挥的生态位改没了)

6、需要注意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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