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酒店的惩戒力度,可以杜绝酒店内安装摄像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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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全社会在摄像头的使用、管理中,各参与方的责权已经非常明确,为什么要新设立一个“管控者”参与其中?非要选择一个效率最低,难度最大的治理方法?这样做不仅反而模糊了既有的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而且还无限低扩大了社会治理难度,增加了社会治理成本。

如今,摄像头类产品,包括微型摄像头,已经是一个非常普及的、工具化的“设备”。其社会应用之广泛,已经深入到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甚至,人们日常生活中,没有随身携带一两样带有“摄像头”的电子产品,都无法出门。比如:电脑上带有摄像头、手机上带有摄像头、汽车上带有更多的摄像头。在这种情况下,要把摄像头像“管制刀具”一样管制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哪怕是市场上的自由销售和买卖,都无法管控。

管理公共场所偷拍,在摄像头日益小型化、工具化的今天,在全球都是一个难题。尤其是手机偷拍,更是防不胜防,但至今在全球也没有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有效的解决办法,也只能是加强防范,包括衣着保守一些,其他的好像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至于酒店里防范客房内“预安装摄像头”偷拍,则并不是什么难题。在我国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治理”窘境,并不是因为对摄像头管理失序,而是对酒店的管理没有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精神去执行。——因为,酒店客房内“预安装摄像头”的清除,是酒店保障入住酒店旅客隐私安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酒店在日常管理中,清除这些“预安装的摄像头”并不难。无论是检查设备,还是检查技术都很成熟、价格低廉,都很容易。每日在清扫房间时,只需五到十分钟,就足以对房间各个角落,进行一次无死角的排查,就能确保对客房内安装的“摄像头”,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对安装者身份进行追溯。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法律规定还缺乏进一步明确,对责任主体未尽法定责任的惩罚,或惩罚强度过低,而导致的这一系列问题。这就像是在足球比赛中,之前临门一脚。只要加大对未经法定义务酒店的惩戒力度,就足以杜绝酒店内安装摄像头。更为重要的是,酒店没有在酒店客房每一个新客人入住前进行相应的排查,就已经无法追溯到“摄像头”的真正安装者是谁了。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酒店方就要负有完全责任。对酒店开出高额罚单,包括对酒店旅客给予高额赔偿,长时间的停业整顿等,并在重新开业前,要经过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全民检测(酒店付费)。这样做,就足以杜绝酒店内安装摄像头,偷拍旅客隐私问题的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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