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彬龙协议》才会有解决之道

尊重《彬龙协议》才会有解决之道

  历史说来话长,形象的说法是:

  无论是中国近代被迫带闺阁嫁妆 嫁出去的女儿--木邦宣慰司(今掸邦大部)&孟养宣慰司(今克钦邦大部),

还是带闺阁嫁妆嫁出去的女儿--果敢土司&阿瓦土司,

还是需要人道同情的缅甸其他各民族,包括缅族胞波,

《彬龙协议》是缅甸的立国基础,是各族各区域最大的共识认知,是搭伙过正经日子的基础,是不得实施家暴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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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政府七十多年来面对的遍地烽火、民生凋敝就是其执迷强力收编的结果,也是美西方持续伺机蠢动渔利的土壤。

诚然军政府是缅甸的当家主事人,但难以为继的趋势愈发明显,在国内国际的处境愈显不得人心。

我国需要根据缅甸立国基础的《彬龙协议》精神,即各民族各区域搭伙过日子的国情 准确施策,

而不是贸然得罪缅国内大众和已然培植了触角抓手的美西方,无条件 支援军政府搞强力收编 ,并幻想笼络军政府进行经济走廊合作。

近期外交部的面向所有缅甸人友好的声明就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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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痴迷强力收编的军政府和痴迷取西洋民主选票真经的民族团结政府,

靠自身力量都根本实现不了缅国内的凝心聚力,连其立国基础的搭伙过日子都维持不下去。

若我国要防止周边生战生乱、并尽快推动互利合作、共同繁荣,

某种程度的地区都护府或都护机制可能会被必然触发:

中缅发展论坛(人大或政协的两国共同体实现)、

中缅发展委员会(中央政治局的两国共同体实现)、

中缅发展工作委员会(中央政府的两国共同体实现),

以上或许是引领缅甸各族各界凝心聚力的真正机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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