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家长一味溺爱、某些学校只会维稳,教师该如何“惩戒”学生?

近年来,各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不断出现,不少人提出要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

2021年3月开始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就提到,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到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李红勃9月10日在凤凰网风声发布题为《当溺爱成为风气,教师该如何“惩戒”学生?》的文章,讨论教师该如何行使惩戒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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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自凤凰网风声

李红勃指出,有关部门对教育惩戒寄托了很多期待,舆论和公众也对此做出了较高的评价。但在实践中,很多教师对这一“法律授权”却可能望而生畏,甚至将其视为烫手的山芋。

一方面,很多教师未能准确分清合法的教育惩戒和违法的体罚之间的界限,从而导致“好心办坏事”的情形。

另一方面,对于教师行使惩戒权,有些家长并不理解和配合,社会氛围也并不友好。很多家长对孩子过于溺爱,对教师和学校缺乏足够的信任,不允许自己孩子在学校受任何一点“委屈”,老师对学生正常的批评都有可能引发家长不满,而严厉的教育惩戒更会导致投诉。

而有些学校奉行维稳思路,一旦教师因行使教育惩戒权引发了家长的不满,尤其是少数家长将事件在网络上进行传播,学校或主管部门很可能为了息事宁人而对教师进行处分和处理,甚至启动各类“一票否决”机制。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左玮10日也发布相关文章,其中提到,因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大量问题学生祸害整个班级甚至伤害老师的事件不能公之于众,逐渐成为了舆论的视线盲区。泸州某地辖区集结了大量学校的杨警官表示,“《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核心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合理惩戒权,在孩子可塑性最强时对不良行为进行纠偏。但如今的大环境,不说不良行为,就算中小学生做出过激行为,也会受到诸多保护。警察尚且拿他们没法,让文质彬彬的老师去惩戒他们,怎么惩戒?”

此外,大众舆论并不常常站在教师这边。一旦出现具体矛盾,社会舆论往往更偏向学生。

文章指出,好的教育,必定是厚爱又严管,宽容不纵容。今天的“严师”,需有更多的智慧,把握这一代孩子甚至家长的个性特点,采取适切的教育手段,才能有效管理、事半功倍。

目前的状况,并非依靠某些敢管敢为的教师或者通情达理的家长群体就能改变,更关键的节点是教育界高层、公检法部门甚至整个社会风气。

观网小伙伴,你觉得教师该如何“惩戒”学生?该采取什么措施改变一些老师管不了、不敢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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