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死刑也无法禁止贪欲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讨过饭,放过牛,当过游方和尚,后来参加农民起义军,从一个马弁干起,最后成为明代开国皇帝。明代立国后,朱元璋对政治腐败尤其憎恶,对贪污腐败官员大开杀戒,大批不法贪官被处以极刑,如开国将领朱亮祖、驸马都尉欧阳伦等,甚至因为郭桓案、空印案杀死数万名官员。朱元璋在惩治贪官上以严酷著称,其手段有凌迟、枭首、弃市、族诛等等。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1385年)下诏“尽逮天下官吏之为民害者”,贪污银子60两以上的“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朱元璋下令在地方官府广场左侧设立土地庙,作为处死腐败官员的刑场,将贪官的皮剥下来后用草填充,制成“标本”悬挂起来作为警示,民间称之为“皮场庙”。
在铁腕反腐的同时,朱元璋还鼓励百姓举报,还赋予百姓直接捉拿贪官污吏的权力。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颁布《大诰》,其中规定: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官员,赋闲的官员,若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危害州里”,当地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可以将这些人抓起来绑送京城。如有人胆敢中途拦截,则枭首示众。
在朱元璋当政的31年中,约有15万贪官人头落地,朱元璋也因此成为历朝历代中杀戮贪官最多的皇帝,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即使如此,明代初期贪官污吏不仅并未绝迹,反而滋生不已,前腐后继,络绎不绝,以致朱元璋也不得不喟叹:“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俱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惠章,而刑责有不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奸顽之徒难治,扶此彼坏,扶彼此坏。观此奸顽,虽神明亦将何如!”“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甚至感叹说:“朕才疏德薄,控驭之道竭矣”。
自古以来,中国传统政治的最大特色就是专制和腐败,专制必然滋生腐败,而腐败必然依赖专制。从根本上说,封建专制主义正是滋生腐败的根源。因此,尽管朱元璋在打击腐败惩治贪官方面采取了空前绝后的强有力措施,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也从未在根本上铲除腐败,明王朝也难逃“人亡政息”的命运,最终以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王朝之一被载入史册。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曾对朱元璋的反贪如此评价:“不究其习之所由成而徒用其威,必终于威竭而不振也。”朱元璋大力反贪的历史已经证明:当死刑也阻止不了贪欲,贪官污吏必将越来越多。
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对专制社会提出尖锐的批评:“在这类社会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苦心焦虑,生怕地位下降,并拼命向上爬;金钱已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主要标志,还具有一种独特的流动性,它不断地易手,改变着个人的处境,使家庭地位升高或降低,因此几乎无人不拼命地攒钱或赚钱。不惜一切代价发财致富的欲望、对商业的嗜好、对物质利益和享受的追求,便成为最普遍的感情。这种感情轻而易举地散布在所有阶级之中,甚至深入到一向与此无缘的阶级中,如果不加以阻止,它很快便会使整个民族萎靡堕落。”中国历代王朝的更替变迁,无一不是这段论述的注脚。政治腐败是专制主义的必然产物,每一个专制王朝的覆灭,都是政治腐败的必然结局。
由此,想起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历史周期率”。1945年7月4日下午,毛泽东与黄炎培有过一次长谈。毛泽东问黄炎培:来延安考察了几天有什么感想?黄炎培坦率地说:“我生60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继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也有因为区域一步步扩大了,它的扩大,有的出于自然发展;有的为功业欲所驱使,强求发展,到干部人才渐渐竭蹶,艰于应付的时候,有环境倒越加复杂起来了,控制力不免薄弱了。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个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答道:“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民主、自由、公正、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死刑,是对犯罪分子最大程度的威慑。当死刑也无法阻止贪腐的蔓延,若是一旦废除死刑,又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