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网店的故事(2)因为一张“丢失”的发票,买家要找马云爸爸投诉我!
这是今天下午刚出炉的事情,新鲜热辣,适合趁热下口。
说前,先普及一下跟本文相关的3个知识:
1,按照淘宝系对卖家的规定,天猫店有义务给买家出具发票的(当然,买家要不要那是买家的事情),但是淘宝集市店(也就是C店)没有这个义务,开不开票看卖家愿不愿意。
2,我店里开票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正规的机打发票,需要加税点3-4%(具体看情况)。
3,淘宝系(包括阿里、天猫、淘宝等)卖家不得泄露买家收件信息以及其他隐私,否则一旦被买家投诉,卖家会被平台处罚。
故事是这样的:
阶段一:
梗概:买家补拍了税点,我们也开了票,但是后来买家说没收到票,我反复确认后,认为发票确实寄给买家了。
详情:5月22日,一个老客户在我店里下单,并且要求开票。客户补拍了税点后,我们按照平时的做法,把发票开好放进了货物包裹里面,一起发给了客户。根据快递信息显示,客户在5月25号收到货。
(这是我们的惯例,发票一般都是随货一起发走的,这种情况下,不会专门通知客户的,因为我们默认认为客户收到货后,会检查货物并且查收发票的。如果没有一起发,而是单独发,那么就会单独通知客户,把发票快递的单号专门通知客户,一般是旺旺上给客户留言。)
6月14日,买家一直跟我联系的“采购账号”(我之所以这么叫,是为了和下文将要出现的“仓库账号”做区分),告诉我说货物包裹里面没有收到发票,问我是不是另外寄的,或者是不是没开。此时,距离客户收到货(5月25号),已经差不多3个星期了。
我当时就查开票记录,显示发票确实是在发货当天就开出了,但是我们这里没有遗留下来的发票。同时,我再查聊天记录,没有单独给客户发发票物流的信息。我再查快递单号记录,除了当天发货的单号,也没有其他专门给客户单独寄件的记录。这就说明,要么是在我们这里丢了,要么是在客户那里丢了。于是我再次跟店里确认,到底有没有把发票放进去。店里再次保证,绝对放了,因为发票金额有2800多元,这么大金额的一张发票,不可能随意处置的。而且,发票纸有将近一本16开书那么大,也不可能会不小心丢失的。
综合上面所有的情况,我100%确定,发票肯定是开出来,而且跟货一起发走了。
阶段二:
梗概:买家“仓库账号”要求我们重开一份发票,并且税点(100元左右)由我们全部承担。
详情:此后,买家“采购账号”说他们公司负责收货的同事(下文以“仓库账号”代指)要跟我联系。“仓库账号”联系我后,跟我说确实没有发票。我问他怎么现在才跟我们联系,他说当时一直没有拆包检查,直到这两天才拆包,拆包后没有找到发票。
我再次跟他解释,说我们已经反复确认过,发票是开出来并且随货一起发走了的。
“仓库账号”反复跟我说没有找到发票,怀疑我们没有开票。于是我就把开票当天店里发给我的发票照片发给他看(店里开好票后,一般都会拍照发我确认)。
“仓库账号”看到照片,不再怀疑我们是否真的开了票。但是仍然说自己没有收到,并且要求我们:把原发票挂失,给他重新开一份,税点(约100元)由我们卖家全部承担。他的理由是,如果不这样做,他们公司追究起来的话,他要承担相应损失。
阶段三:
梗概:我们不同意自己出税点,“仓库账号”要找平台投诉。
详情:“仓库账号”的要求,我们当然拒绝了。今天下午我直接跟“仓库账号”在电话里沟通,跟他解释这些事情,说他这个要求我们无法同意,对方说如果我们不答应,他就找平台投诉。既然一言不合,我干脆把电话挂了。其实,我给自己设定的底线是,如果对方愿意跟我好好沟通协商,看在对方是老客户的份上,我们可以接受税点对半承担。但是对方直接拿投诉来要挟,那我就非常不爽了。
过了一会,“仓库账号”直接登录他自己的旺旺号(注意,这个账号不是在我们店下单的账号)跟我联系这事,再次说我们必须答应他的要求,不然就找平台投诉。
我跟他说,他用的这个旺旺号,没有在我们店下单,如果聊天的话,我们万一在聊天中不小心透漏了客户隐私,有可能会被平台处罚(请看开头的第3点)。我让他登录下单的账号跟我们联系,并且很客气的请他理解我们作为卖家必须遵守平台关于不得泄露客户隐私的规定的苦衷。
(关于淘宝新手卖家因为不懂规定、不熟悉套路,而被人故意下套,导致卖家被处罚的案例,大家可以去搜。大家看看案例,就知道我为啥这么小心谨慎了。)
但是对方“仓库账号”根本不听我说的,还是一直用这个没下过单的账号跟我说,要我开票,不开就投诉。
我实在烦了,直接拉黑这个账号了。因为拉黑了,所以无法查找聊天记录,所以就不截图上传了。
阶段四:
梗概:我跟“采购账号”解释我们的苦衷,“采购账号”很理解,双方和气收场。
详情:虽然拉黑了对方“仓库账号”,但是在我们店里下单的那个“采购账号”的旺旺还是可以正常聊天的。于是,我专门给“采购账号”发了几条信息,解释了一下我们的做法、原因及苦衷。对方表示理解。
大家可以看下聊天记录:(红色抹掉的是卖家店铺名,蓝色抹掉的是买家账号名。)
这个负责采购的账号,从账号名字看,应该是位女士。她表示会找他们财务,看有没有其他办法来解决。我也跟她说,如果需要帮忙,我们会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双方相互达成谅解,和气收场。
古人云:殷鉴不远!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那么,关键问题来了,事情既然发生了,那么总有一个环节是有问题的,不然不会发生。
对方收到货物的时候,没有及时检查、查收,固然有责任。
我们这边有没有呢?
我反思了一下,觉得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1,装发票的时候,把发票和货物一起拍照留证,或者发给买家。这样就算对方找不到发票,我们也可以洗清自己。
2,把装发票的包裹外面,专门备注一下“内有发票”等字样,这样对买家也是个提醒。(其实我平时都是这么做的,只不过店里有时候没这么细心。)
但是,就算我们没有这么做,那么,就说明我们也有责任吗?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