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简单粗暴与管教立规矩等同,表明整个社会的专业度和文明程度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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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枫对本次事件的分析基于感觉,这种分析方法是错误的。对于一般社会现象,采取这种方法问题不大,成年人本身就具备判断能力与抗压能力,即便处理出错,伤害性也不大。然而本次事件事涉婴幼儿,不能粗疏的想当然,因为婴幼儿本就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错误的处理方式会带来巨大伤害,必须耐心细致。
实践出真知。对于孩子的哭闹,成年人有没有认识到哭闹倒底是什么原因?3岁以下婴幼儿的哭闹,背后什么原因?3~5岁的幼儿,哭闹都为的什么?5岁以上的孩子,哭闹又是为什么?主张管教立规矩的成年人,清不清楚管教所针对的任性与不讲理,倒底出现在哪个年龄段?
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心理及行为特征极为不同,以一刀切的方式对待是错误行为。这就像讨论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的哲学命题,简单化一刀切得到的都是错误结论,只能用辨证的方法进行细致分析。
社会的文明体现在高度专业化和处理事情的精细程度,人在成长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生理特征和行为特征,不能简单化的全年龄段一以贯之。本次事件众多成年人将满足婴幼儿的基本生存需求与满足少儿的无理物欲要求混为一谈,将简单粗暴与管教立规矩等同,表明整个社会的专业度和文明程度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