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什么? (续)

         很遗憾,绝大部分人对宗教的理解就是:有一个(或多个)神,我信仰这种宗教,这个神就会保佑我。这种信仰,实际上是一种“贿赂”:我信仰这种宗教,是有求于神,必须对“神”有所贡献;反过来神也必须给我某种“福利”作为交换,哪怕是彼岸的幸福。这是人神之间的“互利”,历史上中国如此,西方也是如此。我们至今如此,即便是现代的基督教在中国,也大致如此,无非是上面那个神的称呼不同,求神的仪式不同。

         宗教可以是别个样子吗?可以。 思想的人是要追求真理的。我写下一些文字,心中多多少少认为“我是对的”,但这个“认为我是对的”如果仅仅是个人主观的观点,你也可以认为你是对的,大家只好打嘴仗,发些无端的断语,最终面红耳赤,不欢而散。所以大家要求“真“。真是客观的,意思是大家看了你的根据和论证不得不同意,不管喜欢不喜欢 – 同意不喜欢的东西需要绝大勇气,所以求真很难。回到宗教。某个人求神,必相信那个神是万能的,他能给你利益、给你运气,帮你去除不利的东西。我们相信世界上有个”万能“的东西,不管叫它”神”,叫它“道”,叫它世界的“总规律”或别的什么,但我们相信它但并不讨好它,不是为了求它给我什么,而是通过认识它、了解它从而提高我们控制和改造世界的能力,这个境界就不同了。你或许会问,你讲了半天,它还是宗教吗?我们说了,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所以我们当然可以把宗教改造成那副样子,谁说不可以呢?这就是创造。

        宗教曾经是统治阶级用来统治人民的工具,但宗教不必然是统治的工具。当人们按统治阶级划定的教义生活,那宗教就是统治的工具;人们不按它划定的方式生活,甚至变革它、改造它,那它就不是统治的工具,这就是自由的思想和革命。谁说宗教一定是那副样子?谁能真正代表神和上帝?恩格斯说,形而上学就是孤立、片面、静止地看问题。当人们认为某种宗教是某种永恒不变的东西 – 哲学上称为“实体“,这就是”静止“地看问题。相反,当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共产党能联合曾经的敌人 – 国民党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共同抗战,这就是动态地看问题,不单纯把国民党看作”敌人“,而看作斗争中有联合,联合中有斗争,一种亦敌亦友的关系从而形成抗日统一战线。

        当今社会,宗教可以当作心灵的抚慰,在技术这种工具理性作为利益的先驱横扫天下的时代作为某种价值的守护;或者作为“真理“的代名词引导人们探索人类理性和实践的新上限。这又有什么不可呢?这种精神,可以拿来改造我们的传统文化,使传统文化在传承中改变和发展,在发展中传承。但宗教本身走到现在已经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变成一种形式的存在。即便巴黎奥运会开幕式触动了某种宗教人士和信徒敏感的心灵,但也只会上口头上的抗议。而以宗教之名划分的文明和文明冲突还在继续,虽然这种冲突本身已与宗教并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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