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集团实际是混合所有制的企业

不能把娃哈哈集团视为一般意义上的民营企业,更不应视其为私营企业。顶多可视其为相对于国有国营企业的泛民营意涵上的民营企业。

就娃哈哈集团股权结构而讲,它实际是混合所有制的企业。

可以说,娃哈哈集团是过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典型、成功典型。就此而言,可见宗庆后先生的卓越和并不狭隘。

宗庆后先生是卓越的事业发展人+勤勉成功的投资者+实现长期积极有效发展的职业经理人。

但从现在企业出现的问题来看,在企业性质的认识上,后来象是出现了偏差。而这偏差所导致的发生,还引致在社会层面也出现了一些误会。

混合所有制企业,并不是近些年才有、才发展的。它实际早就生成与发展,如娃哈哈集团所示,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光也在发展、壮大,而且也有、也生成卓越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实际不过是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一种人为划分的企业子种类,一种还看企业股权中的各股权,看这些股权自身原来的性质与归属是否一样,并因它们在此方面并不相同,而进一步有的分类。若并不管这,并不计较这,被人们称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正规企业,实际就是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只是股东性质并不单一而已。

混合所有制企业也能发展,也能大发展,这巳被娃哈哈作显明。而能如此,与其说是股权结构的特点导致,不如说是现代企业制度导致,是产权各方藉现代企业制度走到了一起,并遵循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很好地让现代企业制度发挥了功效,也因此,企业走向了成功、不断进一步地走上成功。

现代企业制度,尽管并不能自带现实引擎,而只象是个不错的底盘,但它在初始阶段能较好地组合、安排各方的内在驱动力,使之集合而新成一个有追求主体,这一点本身,实际已使这底盘至少已带隐性动能、隐形引擎。而它在后来对驱动企业向前进的现实引擎一一比如企业管理层及领导者、比如利益指向或者说追求方向一一的优强配置理念和现实要求,实际也会使现实引擎不仅不脱离企业,而还基于、还紧贴于企业的需求而动而发力。这些,本身已使现代企业制度不止象个不错的底盘。当这些,还在社会之中存续性地发挥其职能和功用,以沥选和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方式发挥其作用时,这又何止是个底盘,至少也是一个催发器乃至兜底引挚、助力引挚了。

现代企业制度,是人类社会经过长期不断地检验总结,而认识到的社会生产力的新基座。当然,现代的社会生产力的基底,已不是单层的,而至少是多层的,不光有企业制度的,还有科技一一比如研发一一方面的。

让我们不要忽视现代企业制度!

我们应认识到,我们现如今已至少在现代企业制度这个基座、这个平台上发展。如若不在,实际可立马改攀而上,并无或者说并什么外在的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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