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本届「立法院」首次会期的最后一战
今日是台湾地区「立法院」第十一届第一会期的最后一天,明日起全体「立委」放假,直到九月一日第二个会期开启后再「聚首」。按照过去惯例,朝野「立委」党团在每一个会期即将结束之前,都将会发动「猛攻」,提出攸关政治利益的法案,意图冲闯过关,并与对立党团进行「攻防战」。这次也不例外,民进党「立委」沈伯洋等人,将已经多次都闯不过「程序」的法案——「立委」赴大陆必须报备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第九十一条的修改法案,于本月十二日再次拿到院会,被民众党党团提议退回程序委员会。即使是民进党「立委」火爆反对,但在表决时,国民党党团予以全力支援,再次上演「蓝白合」,以议席优势碾压民进党党团,结束了这次「大战」,打响了第一会期降下帷幕前的「最后一战」。
本来,以民进党「立委」沈伯洋拟制并领衔签署,有十七名民进党「立委」附署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第九十一条修正案,主张「立委」若参与秘密会议者,前往大陆时需要事先报备,「受害」最深的应是国民党「立委」,尤其是参与「外交及国防委员会」的「立委」,反而民众党的「立委」因为较少前往大陆,而并非是该法案的主要针对对象。但微妙的是,在多次发起拦阻的「攻势」中,发动者却是民众党「立委」尤其是其党团总召黄国昌,而国民党「立委」则是被动地予以配合,在蓝白两党联手合作下,以议席优势将该法案挡下,退回程序委员会,而无法迳付内政委员会进行审议。
这与过去的一些「蓝白合」运作过程,主要是国民党党团发起攻势,民众党党团配合,或是蓝白两党事先已经协商好,共同发起攻势,有所不同。或许,可能是基于过去几个月的「蓝白合」,不但被民进党讥讽为「傅随组织」(借用了民进党当局清算国民党党产的「附随组织」术语,讽刺民众党党团跟随国民党党团总召傅昆萁的指挥棒起舞),而且也让部分在「二零二四」大选中分别投票给柯文哲和民众党(政党票)的「小草」青年不满,指责其已经违背当时「超越蓝绿」的宗旨,成为「小蓝」,因而或是黄国昌自行调整策略,或是与傅昆萁有所默契,就以「草蜢斗公鸡」的姿态,发起对民进党的进攻,而获得国民党的奥援,而非过去发挥「关键小党」的作用,支援国民党。意图以此策略转变,再次树立「主体性」形象,摘掉「小蓝」的帽子。
至于为何民众党「立委」并非是沈伯洋等民进党「立委」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第九十一条修正案的主要针对对象,却要主动对该法案发起「拦截战」攻势?这有可能是黄国昌「芝麻换西瓜」策略的运用。这是因为,黄国昌要参选新北市长,是「路人皆知」的「阳谋」。但黄国昌也深知,如果没有国民党的「礼让」及合作,将难以挫低民进党可能的战将郑文灿或苏巧慧。在不少国民党人极度盼望李四川上阵,而李四川却仍在观望之际,黄国昌显然是要「以快打慢」,以在「立法院」主动支援国民党的善意,在国民党还未能物色到适合人选,或李四川尚未表态之时,以「生米煮熟饭」的手法,换取国民党的「礼让」。尤其是最大威胁对手的郑文灿因涉贪而被拘捕及羁押禁见,苏巧慧可能「未成气候」的情况下,正是黄国昌向国民党递上「投名状」的最佳时空环境。
当然,沈伯洋等十八名民进党「立委」的提案,拟定台湾地区的民代、从事与「国家」利益相关者及曾参与「立法院」秘密会议者,对「国家」关键政策之执行及规划有参与及知悉,其进入大陆地区应经申请,若有接触党政军人员要做报备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正好就是对赖清德「五二零」讲话中有关「以先从重启双边对等的观光旅游,以及学位生来台就学开始,一起追求和平共荣」的诺言相扞格,因而即使是由民众党扮演冲锋者,也具有充足的正当性,而且更是以此证明,民进党在台海议题上是「说一套,做一套」,根本上是要斩断两岸交流。
沈伯洋于今年四月起提出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及第九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已经在「立法院」缠斗了两个多月,相关提案屡次在程序委员会即遭蓝白挡下。在第十一届「立法院」的第一个会期延会进入尾声,民进党党团于本月十二日院会提议增列报告事项,包括攸关「立委」赴陆纳管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共十案,民众党团则提议将其中的九项提案退回程序委员会,蓝白最后以席次优势优势封杀成功。
其实,「立法院」法制局早就曾为相关修法内容提出研究报告,指出依「司法院」释字第558号解释理由书所揭橥之意旨:「『宪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设定住居所、迁徙、旅行,包括入出国境之权利。…惟为维护『国家安全』及社会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权利,并非不得限制,但须符合『宪法』第二十三条之比例原则,并以法律定之,方符『宪法』保障人民权利之意旨」。因此,限制入出境涉及「宪法」对人民迁徙自由保障之限制,相关规定应符合比例原则及法律保留原则。
而《两岸关系条例》第九条当初制定时,乃基于「国家安全」及利益之考量,明定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其许可办法则授权订定之,并明文限制经许可进入大陆地区之台湾地区人民,不得从事妨害「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动。第九条第三项规定之授权,一九九三年四月三十日订定《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其后并历经四次修正,将该条例基本精神由「原则禁止,例外许可」转变为「原则许可,例外禁止」。
因此可以说,沈伯洋等民进党「立委」,其实是要重走「原则禁止,例外许可」的回头路。这与沈伯洋最早进行所谓「北京对台资讯战与认知作战研究」,并提出「反认知战」和「反介选」口号「独派」思维密切相关。也正因为沈伯洋的所有言行,都充分暴露了其「台独」分子的真面目。因而其本人有「自知之明」,不敢前往大陆。但却也要以「酸葡萄」心态,拦阻其他「立委」前往大陆。这种「揽住一齐死」的心态,十分卑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