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买房需要贷款,银行收取高额利息但不承担任何风险,这说得过去吗?

【本文来自《不会再买到烂尾楼了?“已收到通知,但细则还未发文”,这地多家银行开始执行“不封顶不放贷”》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为什么要搞得那么复杂呢?老百姓买房需要贷款,银行为了赚钱就积极放贷,而贷款是有风险的,银行就有义务做好贷款前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老百姓从银行贷款买房,是用房子做抵押的,银行贷款前就有义务做好老百姓购买的房屋是否有值得这个价值,也就是说,银行贷款100万给我购买房屋,那么根据贷款的风险控制原则,我使用这个贷款买的房屋的市值(即当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应该是贷款额的150%(根据首付而定),如果我贷了款去买房,但钱缴付了,却没有拿到房子,这是银行的责任,不是老百姓的责任,凭什么让老百姓承担风险呢?你银行贷款,收取高额利息,但不去承担任何风险,躺着赚钱,这说得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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