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川藏线上一起逆行纠纷的处理结果看社会公正问题
从川藏线上一起逆行纠纷的处理结果看社会公正问题
——孕妇身份难道就能够成为不遵守社会公德的理由吗?
2024-07-06
在中国人的物质生活水平较之四十多年前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突飞猛进甚至巨大飞跃的今天,却有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的道德文化修养和公民素质与当前国家发展的大趋势严重脱节。
这部分人于此集中表现在道德滑坡、心中只有个人私利、极端缺乏社会公德、……这是社会的一种共识。从日前发生在川藏公路上一台逆行车辆与众多行路人发生的纠纷一事上,可见一斑。
今天读了观察者网上的文章《川藏线逆行车孕妇撒泼打人已处罚?执法别“和稀泥”》。这件事大约发生在本月2日上午11时27分(1)左右,事发地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这里属于我国实控的藏南地区,在记忆中过去波密县城曾经一年有九个多月大雪封山,交通状况格外艰难。下面是对于的一点反思。
对于目前正处于不断改造中的国道318川藏线的交通状态大家众所皆知,行车人对那些莫名其妙出现强行逆行的行为深恶痛绝。因为这不仅严重滋扰了当地的行车秩序和大家原有的旅行安排,甚至由此导致许多史料不及的意外情况发生。
(涉事附近的国道318波密地段)
在这次道路交通纠纷中,最突出的就是那位丈夫驾驶的逆行车辆中韩姓孕妇在其中的恶劣表现。
首先,本来不按规定逆行本身就是完全违反交通法规及交通管制规定的,你的羊水又没有破有什么理由要这样做呢?这是现场纠纷之所以出现并随后发生肢体冲突的大前提。
其次,仗着自己的孕妇身份就自以为可以为所欲为。就因为你的这个特殊身份,又没有发生紧急情况,在今天的社会凭什么呢,谁吃你这一套呢?因此,这并不是不讲人道的问题。最关键的是为人如果不首先自尊,那就不要怪别人不尊重你,对吧。
第三,有关方面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引起网友最大的争议却是忽视了上述大前提却仅仅因为她的特殊身份而明显偏袒一方,而这正是最让众人感到难以接受也不能不能的。这不需要解释,这从网上已经出现的7月3日波密县交警大队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4日《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谅解书》,完全可以得以确认。
你既然首先挑起事端,拦车人赵某的行为是不是见义勇为?
你首先动手激化矛盾,别人就不能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
当然,作为女人在同男人打架时吃了亏,这是否属于咎由自取?
至于防卫是否过当,应该放在整个法律关系中去进行客观分析,从而得出公正的司法结论。
个人观点,即使存在防卫过当的事由,韩女士也要负主要责任,赵先生最多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支付不超过10%的医药费也就算表点心意了但绝不应该如《谅解书》下的那一万元!
至于赵先生是否涉嫌酒驾,吹口气不就一目了然了吗,这很难吗?
我真诚地希望,类似南京彭宇那样的案件不要再出现了!
(在纠纷现场气势如虹的“斗士”韩某)
社会是要讲公平的,普通人所要求的也只是公平。如果失去了公平,每个人都各行其是,那还谈得上什么社会会秩序呢!
因此,波密警方需要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最近,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即将提交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决议稿,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
希望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能够转变思维,跟上国家发展的要求,不要再出现类似引发众多非议的做法。同时,尽快对此事查明真相,分清是非,做法正确的坚持,有偏的地方及时作出更改或补充,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不要让本来就不大的一件事,发展成影响人民公安形象的“公关危机”。
我们党从来就是倡导“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对吧!
初稿写于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