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会否上演「拒进议会2.0版」?

    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昨日上午前赴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与民众党「立委」进行晨会,并作成三点决议,其中第二项是:《「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已于六月二十六日生效,过去赖清德也公开宣示、承诺要到「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民众党党团已正式提案,「立法院长」韩国瑜也曾召集协商,在七月十二日过了协商冷冻期后,就会要求将此议案正式排上议程。

    随后,「总统府」发言人郭雅慧发出新闻稿声称,各「宪政机关」都应尊重「宪法」严肃性,虽「宪法法庭」裁判结果未知,但既已有「违宪」疑虑,应等候「宪法法庭」判决结果,「大法官」尚未做出「释宪」结果前不宜采取行动。

    对此,民众党党团总召黄国昌批评指出,「立法院」尚未正式邀请、决定形式,「总统府」发言人却急忙向全「国」人民宣示,这是民主法治社会中最坏的示范。黄国昌指出,赖清德不仅准备公然背弃选前对民众的庄严承诺,更悍然表明「就是要违法」,此等言行除了有失「总统」的格局与高度,更是民主法治社会中最坏的示范。赖清德不要真的把自己当成太上皇,背弃竞选承诺已经很可耻,不要连遵守法律如此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

    此前,民众党党团所提出的邀请赖清德前往「立法院」进行「国庆报告」提案,在韩国瑜主持朝野党团进行协商,但因遭到民进党党团反对,而未能作出决议,因而将此提案进入党团协商冷冻期,冷冻期将于七月十二日届满,因而民众党党团决定,在过了协商冷冻期后,就会要求将此议案正式排上议程。

    届时可能仍然遭到民进党「立委」的反对。但在付诸表决时,蓝白「立委」必然再次携手合作,以议席多数碾压民进党「立委」,通过民众党党团的提案。按照经过修订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相关程序,赖清德必须前往「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并回答「立委」的询问。否则,将干犯「藐视国会罪」,比照「藐视国会罪」中的官员在接受质询时,如果有虚伪陈述,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而「总统府」发言人郭雅慧却搬出赖清德在签署「国会改革五法」法案的同时,宣布将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并表明在「大法官释宪」结果未出来前,不会至「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的宣示,声言在「大法官」尚未做出「释宪」结果前,「立法院」不宜采取行动,亦即是表明赖清德将拒绝前往「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并接受「立委」的质询。

    实际上,一方面,「司法院」在接到「总统府」、民进党团、「行政院」、「监察院」兵分四路的声请「释宪」后,「司法院宪法法庭」即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分案,决定在本月十日下午二时开庭进行准备程序,处理「暂时处分」,因而很可能会抢在「立法院」召开院会听取赖清德「国情报告」之前,就作出「暂时处分」声请「得直」的裁决,因而赖清德就可以在「宪法法庭」对「释宪」声请作出判决之前,得以无需前往「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具体来说,就是「粉碎」民众党党团的「图谋」。

    另一方面,由于「司法院」的十五名「大法官」,都是由蔡英文提名的「亲绿」人士,其中有七人还被台湾媒体「点名」为「独派」分子,因而「宪法法庭」作出的判决,必然对赖清德及民进党有利。因此,「国会改革五法」将会被「宪法法庭」以「违宪」的结论予以推翻,赖清德也就根本无需前往「立法院」作「国情报告」。

    对此结果,大家都是了然于胸。但民众党党团为了凸显及捍卫「国会改革五法」的成果,明知不可为而为,为的是要在历史上留下一个记录,并让「国会改革五法」在被「宪法法庭」「枪毙」之前,显一次「神威」。

    对此前景,人们都认为,以赖清德曾经拒绝进入台南市议会的「牛劲」,必然会上演「拒进议会」的「2.0版」。台南市议会国民党党团昨日就痛批,赖清德担任台南市长时,曾长达二百三十二天不进议会,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又提出反「国会改革」「释宪」、定暂时处分作为,堪称进化版的「不进议会4.0」。     

    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九合一」选举中,台南市长赖清德以百分之七十二点九的高得票率连任成功,创下纪录,民进党也在市议会掌握过半席次。因而踌躇满志,亲身操盘台南市议会议长的选举,为争取连任的民进党市议员及前议长赖美惠「保驾护航」。讵料在十二月二十五日的台南市议会正、副议长选举中,由国民党推出的李全教,却在一片不看好声中,翻盘击败赖美惠。操盘的赖清德深表痛心,宣称民进党团少数成员抗拒不了诱惑,让台南的民主蒙羞。

    十二月三十一日,李全教的竞选干部被控涉及贿选,台南地检署对李全教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李全教召开市议会第一次临时会,赖清德宣布李全教贿选案在司法未厘清前,不进入议会。一月十九日,赖清德及市府一级主管未列席市议会备询,遭市议会移送「行政院」及「监察院」调查。二月十日,李全教因涉及台南市议长贿选案,遭台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见,但后来以新台币一千五百万元交保。同年四月七日,赖清德等人又因未列席市议会备询,遭市议会第二次移送「行政院」及「监察院」调查。六月八日,「监察院」约谈赖清德,赖清德强调,进议会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非「监察院」监督范围。八月四日,「监察院」以首开地方自治史「官员集体不进议会」恶例,动摇民主社会核心价值,违失重大为由,以七票对二票通过弹劾赖清德。赖清德却指「监察院」违法滥权,伤害民主。直到八月二十八日,台南市议会召开第二次定期大会,赖清德以改革已获得阶段性成果为由,终于进入市议会作施政报告,此时距离其首次拒进议会已经长达二百三十二天。

    赖清德此举,被社会舆论和「监察院」的弹劾裁决批评为,破坏民主与法治原则,侵害「宪政体制」,违反《地方制度法》,违反对「宪法」忠诚。现在,「死牛一便颈」的赖清德,又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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