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了,菲律宾在南海遇到“保险理赔难”

今天的南海大新闻就是我国对菲律宾非法靠近的船只进行了登船临检行动,并且查处船上违禁物品。这事发生之后菲律宾外交部就如被欺负了的小孩去找美国告状哭诉了。结果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给菲律宾的回应就很有意思,概括下就是:美国强调1951年《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第四条适用于对菲律宾武装部队、公共船只或飞机(包括海岸警卫队)的任何武装攻击。嗯?合着这意思就是美国国务院认为登船临检并且缴械不属于武装攻击,所以不适用于共同防御条约?不是,怎么你们美国国务院都开始玩定义学了?天兵呢?天兵在哪里?

500

500

而剑桥那边的研究结果就更好玩了。剑桥最新论文表示《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的法理不能让美军出兵帮菲律宾保卫南沙群岛。因为这个条约在1951年签订时,菲律宾还没有宣布南沙群岛是自己的领土。一个国家在日后对外扩张新领土而导致战争时,是不能要求盟国援引“共同防御条约”出兵保护的。美国在南海保护菲律宾军队,只适合菲军在1951年前的菲律宾合法疆域内、以及南海的无争议海域遭到攻击的情况。

这就给人什么感觉呢,菲律宾觉得自己买了保险现在可以理赔了,结果谁想保险公司指着条款开始抠字眼了“你看,你这情况不适用啊,不予理赔”。至于为什么西方大儒会释经表示共同防御条约条款不适用,我想大家都知道原因吧?

500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