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求省内发达地区不得从苏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是出于哪些考量?

据澎湃新闻报道,日前,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30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省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方案在提高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多项任务和举措。例如,持续扩大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总量,省内发达地区不得从苏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适应出生人口下降形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缩小义务教育班额,探索小班化教学;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矫治;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推进综合高中试点,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在推进教师有序交流轮岗方面,方案提出,对培养、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相关评优表彰中予以倾斜。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

在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方面,方案提出,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实施城乡之间、学段之间、学校之间、集团之间动态管理,推动师资贯通使用,调整优化教师配置,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在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在中心城区、县城和人口集聚乡镇新建改扩建一批可长期保留的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全面做好住宿、生活和安全保障,控制每间宿舍住宿人数上限,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好安保、宿管等工勤人员及卫生人员。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