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羅冠聰的文宣網站割席

作者:黃麗君,香港資深政治經濟政策研究者。

500

​大家不要以為幾十元、幾百元的訂閱費只屬小事,法例規定,提供資金的刑罰最高可判監7年,這個網站的訂閱者不要無視罰則,讓自己墜入法網。

500

政府宣布包括羅冠聰等6名現時潛逃英國、涉嫌違反國家安全罪行的被通緝港人,由昨日起被施加新禁制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禁止向6人提供資金等。

500

這些措施詳列於已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這6人當中,羅冠聰仍然一直透過Patreon網上平台搞文宣,他在這個平台簡介提到自己「目前投入香港抗爭運動的國際連結工作,在世界的目光下替被禁言的香港人講出真相。」

他也不忘軟銷浪漫,聲稱「漂泊、流離,在無法回家的路上,仍遙望香港的星光璀璨,人潮烽火,為無法取替的故鄉獻身。」

入世未深的香港人看看這些矯情的文字,可能會被他感動,甚至不知就裏去訂閱網站以表示支持。

這個平台每月的訂閱費,由普通40元至795元的貴賓級收費,對很多人來說,這水平的訂閱費絕對負擔得來。

然而,在禁制措施生效後,支付訂閱費等同提供資金支持這個平台,有機會墜入法網,已經訂閱或有意訂閱的人士,顯然要三思。

羅冠聰在網站自訂「免責條款」,聲稱「訂閱並不代表支持我的國際連結工作,只為頻道內的文字,影片內容」。然而,他在網站宣揚的是甚麼文字、內容?

他在5月上載了7篇帖文,5月30日的文章題為《初選案》的無稽,內容取向相信不言而喻。

5月內他上載的其他文章,大部分圍繞香港政治,賣的是他的主張和個人經歷。

他聲稱這些經歷就是「民間外交」秘辛經歷。

他寫這些文字的目的為何,相信路人皆見。

他以不盡不實的文宣抹黑香港而能夠得逞,只因他身處英國可以消遙法外,但身處香港的訂閱者在新措施昨日刊憲後,若不即時與平台切割訂閱關係,如果出事,便與人無尤。

其實透過網站平台訂閱費收取資金做文宣工作,可以說是一個變相的眾籌方法。

500

羅冠聰在網站指導訂閱者可以利用不會聯繫上個人真實資料的電子郵件註冊,也以化名設定社群名稱,就是他深明法律風險要訂閱者採取隱藏身份的手段,對這種絕對不光明磊落的做法,無意犯法的香港人應該避之則吉。

大家不要以為幾十元、幾百元的訂閱費只屬小事,法例規定,提供資金的刑罰最高可判監7年,這個網站的訂閱者不要無視罰則,讓自己墜入法網。

500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