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诬陷偷拍案”的法律核心,我觉得是“合理怀疑”的边界问题

#成都地铁诬陷偷拍案两女生公开发声# 这个案件的法律核心,我觉得是“合理怀疑”的边界问题。如果有人在公共场所,感觉到被别人偷拍,自然有权提出怀疑,但是这个怀疑,需要在一定的合理边界范围内。

当然,这个“合理怀疑”的边界,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判断,实践中不一定非常容易量化或细化,但是各方在处理这些纠纷时,应该大致有这么一个概念。

比如,在这个案件中,这个男生被怀疑的偷拍设备,是他所穿球鞋上的两个塑料片。不需要拿专业设备,你只需要蹲下来瞅一眼,便能分辨出这到底是不是偷拍设备。这个男生很配合,当时把鞋都脱了。作为质疑方来讲,应该迅速消除误会,向对方表示歉意,然后让这件事情过去。

但是,质疑方不依不饶,最后把这个男生搞到狼狈不堪,连警察都叫来了,前前后后折腾了很久。这种做法,明显超出了“合理怀疑”的边界。

我以前也聊过这个问题,个人认为大致有三个法律原则:

一是“合理怀疑”的边界问题,即当一个人认为被别人偷拍时,提出怀疑是可以的,但是这个怀疑不是无限的,而是需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要有边界。

二是对质疑过程的处理,应该合理且得当。本质上我觉得也是一个边界问题,即处理手段应该合理且得当。如果对方配合,能够迅速查明原委和真相,不应该不依不饶。如果对方不配合,让己方的怀疑感觉上升,可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向周围人求助、报警等方式,获取和固定证据。

三是在发现冤枉对方后,应立即表达歉意或者道歉的原则,消除误会,让事情过去。质疑者在公共场合向对方提出质疑时,已经对对方造成了一定影响,如果发现冤枉了对方,则应该及时表达歉意或者道歉,消除这种影响。

有些事情,在萌芽状态,如果能够及时表达歉意或者道歉,事情会很快过去,但是如果在当时没有表达这份歉意或者道歉,甚至不依不饶,让这份误会不断加深,最后便会变成一件不断延伸且无法有效处理的矛盾。

另外,对于什么是“合理”,要以一个客观理性第三人的视角去看待,而不是完全站在当事人自己的立场去看待。不能说,我自己文化程度低,眼睛花,蹲下来怎么瞅,都觉得这个球鞋上的塑料片是偷拍设备。这不是一个客观理性第三人视角,而是臆想或者诡辩。

一审法院判决,之所以引发公众强烈反弹,是因为其本身没有在讲规则和道理,而是话里话外让男生让着点。当居中裁判机构不是在讲规则和道理,而是话里话外让其中一方让着点时,要求被让的一方,情绪马上就上来了。因为这个事情,明显不合理,你却让我让着点,凭什么?

二审法院原本可以对这些规则,进行分析和阐释,但是却选择调解。不断调,不停调,采取拉锯式、马拉松式、车轮战式的调解,居然都调到了第五次,且男生自己表示第五次调解长达13个小时。

我在现实中,从来没见过哪个案子,能调解这么长时间的,也算是长了见识。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为什么仍处在不完善阶段呢?

因为在遇到这种案子后,法院不是试图通过讲规则、讲道理,给公众解析其中的法律和规则原理,来给公众答疑解惑,而是要么通过非法言法语的方式乱打板子,要么通过使劲调解的方式试图息事宁人。

大家发现你不是在解析规则和道理,而是要么乱打板子,要么试图息事宁人,靠不住,所以便纷纷群起来吵。当居中裁判机构不解析规则和道理,而是要么乱打板子,要么强行调解时,便会变成丛林社会。

丛林社会的本质,是欺负老实人。谁老实,谁受损,谁凶,谁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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