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是不是常规处理方式
是不是双方动上手就叫互殴?
我个人觉得警察处理这种事情基本都是和稀泥的态度,不还手就挨揍,动手就是互殴。
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应该是2018年的时候。当时我和一哥们从饭馆吃完饭出来散步,我们都是两口子一共四个人,他和我边走边聊天,他媳妇在后面打电话处理工作上的事情,大家都走的很慢,我们三个人和他媳妇相隔大概有十几米吧。有两个男的坐在路边的共享单车上面,其中一人言语挑逗我哥们他媳妇,直到他媳妇对其怒喝我们才发现(我们走在前面没注意)。我那哥们上去没说两句就和那男的干上了,我和另外那个男的对峙(我被我媳妇拉住了没动上手)。
最后是我媳妇打电话报警,警察来带走我们双方到派出所。
处理结果——我哥们和那男的双方干架,互殴。。。处理过程就不赘述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哪来的证据。
大概意思就是要么握手言和,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么先治安拘留三天,后面该起诉就起诉,该另案就另案。
我不是学法律的不知道互殴是不是该这么定性,但就是觉得很窝火。
昨晚几个哥们半年度小聚,无意间聊到这事,今早来问问各位观大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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