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论演唱技巧,华人音乐不及外国是很正常的
【本文由“东八区北京时间”推荐,来自《“歌手摇人”的梗玩得差不多了,说点正事:我们要怎么样派人?》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首先人种有优势,黑人白人肺腔大、气管粗、气道顺。
其次英文发音是后喉音,更容易形成浑厚声场。
再次英文单词表现力强,可长可短可连读,比如“everyday”,你可以唱成4个音节,也可以简短唱成一个半音节,由此更容易适配旋律和节拍。
光论演唱技巧,华人音乐不及是很正常的。
但中文、中文歌曲以及民乐的特点是,饱含了很多情愫,一字一顿的唱腔意味深长,柔情万种。
——你让外国歌手来唱邓丽君风格的曲子一样效果不佳。
我听了很多曲子早就发现,西洋音乐胜在规制完整,有严格的理论体系,容易找到自己的喜欢,声场效果好。
而民乐更富于细节和感情,单乐器也能扛大旗,协奏也相得益彰,想象空间更大。
而R&B、rock啥的,也是一个道理,外国通俗音乐有比较明显的风格分类,听众可以更容易找到自己喜好的风格。
并且R&b确实有感觉啊,说是通俗音乐顶流风格毫不夸张,我甚至想把每一首beyond的曲子都改成r&b。
但别人强,不代表我们自己就一定弱,只不过两者并不适用一种审美曲线。
他很美,我也可以很美,大家美的方向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