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诉讼实务|涉及6.1万个比特币的非法集资案跨境追索方案【走出去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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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

近日根据国际知名媒体综合报道,折合价值大约为350亿人民币的近6.1万个比特币被英国警方扣押。据称,该等被扣押的比特币与天津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有关(“蓝天”),可能是由蓝天主犯潜逃海外前,通过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将大约13万名国内受害者的款项转换成比特币放入冷钱包后随身携带离境具体案情见此前文章《350亿人民币何去何从?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中国受害者跨境追索方案

走出去智库(CGGT)特约法律专家、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总部跨境争议解决委员会主任丁杰律师和其团队,在第一时间对中、英两国的案件情况进行了梳理近期陆续发布《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中国受害者跨境追索方案》系列文章,将试图从中英两国案件事实整理、中英法律衔接和案件实际操作等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丁杰作为少数在跨境追偿领域有实践经验的法律专家在加密数字货币行业拥有极高声誉丁杰律师及其团队在跨境追偿领域拥有十分独到的经验,代表中国受害者处理享誉全球的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FTX跨境破产、美国投资移民欺诈案和某中国小股东大型海外国际仲裁维权案件等,成功累计代表中国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超过数亿美金。

今天,走出去智库(CGGT)刊发丁杰律师团队系列文章之二《从中英两国刑事司法协助的角度切入,供关注跨境追索的读者参考。

正文

一、中英两国是否签署过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当前的效力如何?

2013年12月2日,中英两国于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in Criminal Matters” )(“条约”)。

2015年8月20日,该条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第十二届第十六次会议上批准。

2016年1月15日,经英国议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因此,截止到文章发布之日,中英两国的条约在两国均有效力。

二、两国负责彼此对接的中央机构是哪些?

1、中国

(1)司法部

(2)公安部

2、英国

(1)发出请求的中央机关是:内阁大臣(Secretary of State)、苏格兰总检察长(负责与苏格兰相关的事宜)(the Lord Advocate)。

(2)接收请求的中央机关是:内阁大臣(Secretary of State)、苏格兰总检察长(负责与苏格兰相关的事宜)(the Lord Advocate)、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er Majesty’s Revenue and Customs)。

三、条约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1、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前提条件

除了下述例外情况外,只需要满足所请求协助的事项触犯一个国家的刑事法律规定即可。

2、提供协助的前提条件的例外情况 - 对于物品的搜查、扣押和收缴犯罪所得,行为则必须满足:

(1)同时触犯两国的法律规定,且

(2)只能根据接收请求国的国内法相关规定提供协助。

3、双方明确拒绝启动的情况约定

详见条约第三条 - 《协助的限制》

4、费用由谁承担?

就提供协助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国际惯例,应按照如下方式承担:

(1)顾问费用和任何超大额的开支、以及执行协助所产生的费用,由请求国承担。

(2)证人的开支由接收国承担。

(3)详见条约第二十六条 - 《返还和分享资产》。

5、请求是否应保密?

(1)在被请求方本国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协助请求可以要求保密。

(2)具体可参见条约第八条《保密和限制使用》。

6、返还和分享财产的约定?

(1)持有被没收资产的被请求方可以在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请求方返还或者与请求方分享该资产或者出售该资产的收益。

(2)返还或者分享该资产的条件和安排以及返还和分享的比例由双方商定。

(3)详见条件第二十条 - 《返还和分享资产》。

四、蓝天案是否已经启动司法协助?

根据条约规定,因请求方可以要求被请求方保密,截止至本文发布时,我们尚无法确定蓝天的刑事司法协助程序是否已经正式启动。

五、如我国拟已向英国提出蓝天案的协助请求,英国内部的处理程序和流程可能是什么?

根据国外媒体相关的报道,就比特币的追偿程序为英国法民事追偿程序。如前文所述,除了应符合英国相应的境内法外,还需要符合英国国内就国际司法协助的规则。

由中国司法部或者公安部向英国内阁大臣提出申请。

英国对申请文件的内容、格式和语言等有严格的要求。

收到符合要求的正式申请后,英国内阁大臣会将此协助申请转交到英国适合处理该事项的部门。

英国合适的部门可能同样需要按照包括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在内的法律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1]

六、如根据英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非法所得被英国法院认定为是可以被处置且可以被返还的资产,那么下一步可能的安排会是什么?

返还的安排由英国Home Office Criminal Finance and Asset Recovery Unit 负责(internationalassetrecovery@homeoffice.gov.uk )。

根据英国方面的规定,与请求国分配资产是一项行政行为,而非司法行为。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因中英两国不存在分配先例,我们尚不确定应如何分配。

英国方面可以通过谈判方式,决定不同比例的分配,比如,在请求方有受害者的情况下。

需要注意的是,如前所述,分配资产本身仅仅是一项行政程序,在启动该程序前,仍然需要完成法院的司法程序。

根据我们的调研,实际上,英国可以选择在司法程序正式完成前,就比例分配问题与请求国进行谈判。

七、根据上面的介绍,就本案,刑事司法协助可能的逻辑顺序是什么?

1、中国司法部或公安部决定是否启动该程序。

2、如决定启动,司法部或公安部应按照英国对于具体申请文件的要求,制作相应的正式申请文书。

3、向英国内阁大臣提起申请,如我国要求保密,英国可以在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此请求进行保密。

4、英国方面收到正式申请后,如认为符合条件,应将此协助申请转交到该国适合处理该事项的部门。

5、根据英国国内法的要求,就比特币作为犯罪所得的性质、处理方式等需要完成英国司法程序。

6、在英国的司法程序进行期间,英国可以选择就分配比例问题与我国进行谈判。

7、双方就资产分配的细节达成一致,并按照约定的程序执行。

八、启动刑事司法协助,是否意味着中英两国律师的角色可有可无?

我们认为,即使我国公权力在启动刑事司法协助程序后,两国律师在这项工作中的角色依然十分重要,原因如下:

1、程序角度。因需要审阅大量的境内、境外证据资料和司法文书等文件用以制备向英国提交的具体申请文件,该等中、英文书的阅读、撰写和审阅工作如有中国律师参与,则会有较好的成效。

2、实体角度。如根据英国境内法的规定,必须向英国法院提交证据,那么在中国境内将会有大量的与国内政府部门和受害者(集资参与人)[2]的频繁沟通,中英文证据资料的整理、翻译和准备工作都少不了中国律师的参与。

3、战术角度。如前所述,因比特币的定性需经由英国境内司法程序的完成,我们大概率需要聘请英国方面的专业律师团队为该等英国境内实体和程序法提供指导意见。律师行业术业有专攻。那么,应如何识别这个领域的真正专业律师和团队(而非市场上那些仅仅具备英国律师执业资格,但却吹嘘在这个特殊领域的所谓的专家)?如何与他们在本案中共事?特别是在必须遵守我国关于数据、国家安全等法律的前提下,如何与他们有效共事?这些只有拥有过实战经验、成功案例的中国律师可以整体把握。

4、润滑剂。因中国律师作为非国家公权力的角色处理本案,在遇到某些可能涉及到两国地缘政治的问题上,中国律师的出现可能会起到润滑剂的作用,方便两边案件的推进工作。

免责条款:

a. 本文涉及十分复杂的国际法知识、英国法律知识,作为中国律师,我们对此发表的看法仅基于我们处理跨境业务积累的多年实战经验和大量调研而制备,不能作为权威的法律依据。

b. 为方便没有受过海外法律训练的读者阅读,我们尝试以简要的形式呈现相关重点内容。

注释:

1. 详见第一篇,链接:350亿人民币何去何从?蓝天格锐案跨境追索方案

2. 关于境内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将在后续系列文章中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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