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杀人案何以再次发生?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青少年犯罪现象屡屡发生,引发媒体与公众关注;其中一些刑事案件的恶性程度一再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一再惊破人们关于中学生的正常印象,令人不可思议,令人震惊愤怒。据“新黄河”报道,近日,网传“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发关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3名初中生长期霸凌同班同学小光,于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小光家人发现其手机关机后,立即开始找人,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多,之后报警。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发现线索,最终侦破这一恶性案件。小光的父亲王先生通过查询小光的手机信息发现有几百块钱被人转走。王先生气愤地说:“他舅舅在现场看孩子遗体时发现,孩子的脸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3名十三四岁的学生,竟能如此心狠手辣,不仅涉嫌杀害小光,还将遗体进行掩埋,毁尸灭迹。3月13日,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证实,网传信息属实,公安部门已将3名嫌疑人抓获。新黄河记者致电肥乡区公安局旧店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这起3名中学生杀害同班同学并掩藏尸体的案件,不能不令人震惊,其行为之胆大、心性之贪婪、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无不匪夷所思。这也正是近年来中学生伤害他人案件的共性特点,有的案件中,有的中学生的疯狂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据“顶端新闻”2023年6月15日报道,2023年6月12日,四川广安岳池县一中学发生刑事案件,一名14岁的中学生在上课期间被同班同学用刀砍杀身亡。而事情的起因是两人曾经发生口角,学校老师与双方家长曾经沟通调解过一次,凶手曾经给死者写过纸条说要杀了他。然而,不幸竟然就此发生了,而且公然发生在课堂上,死者脖子上被砍中3刀,伤及大动脉。由于事发突然,老师和同学们都被吓得不敢动。

类似中学生杀人的新闻不止三五起,其恶性程度不亚于成年人犯罪。中学生杀人案件之所以屡见不鲜,这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过度保护不无关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青少年有特殊保护作用,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刑法》中也规定:未满14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极少数懵懂无知却又胆大妄为的未成年人竟然扬言“即使杀人也死不了”,并以此威胁他人。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应当引人深思。

2023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白皮书显示,从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情况看,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占比继续下降,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持续下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持续下降。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37681人、55379人、49070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54954人、73998人、78467人,总体呈上升趋势。2022年受理审查逮捕、受理审查起诉人数较2020年分别上升30.2%、42.8%。白皮书还显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量有所下降,但性侵案件仍呈上升趋势,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数量上升,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有所上升。

2023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021—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指出,2022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2.8万人,比2021年减少0.7万人;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重为1.94%,下降0.08个百分点。

同样是权威机构发布的报告,究竟该如何理解?与我国庞大的未成年人群体相比,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虽然极少,所占比例极低;但如果联系我国的社会管理体系与教育管理体系来看,相关数字不能不令人惊骇。家庭管教的失范、社会管理的失控、学校教育的失效、法律惩处的失当,这一切都与未成年人误入歧途走向犯罪关系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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