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起诉莫~言是爱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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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木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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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打着爱国的旗帜起诉莫言了!大致意思是莫言通过写小说的形式抹黑社会,歪曲领袖,丑化抗日英雄了!

据说,还有人搞了一个网络投票,结果支持起诉莫言的近万人,而反对起诉的不到二千人。于是,有人大声疾呼曰:民心所向,民意不可违,必须把莫言批倒批臭,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木虫认为,这原本就是一起哗众取宠,挑拨极端情绪,无事生非,骗取流量的滑稽之举,根本不值得批评和反驳,相反,越是批评和驳斥,这种人越是兴奋和来劲。他会大喝一声:爱国有错吗?爱社会主义有错吗?爱伟大领袖有错吗?

他还会给你戴上一顶顶高帽子:资本家的乏走狗,西方世界的代言人,无耻伪公知,拿了美国钱的黑学术,等等,等等,令人瞠目结舌。

“帽子工厂”里面有很多帽子,大大小小,形态各异,五颜六色,而且都是现成的,随手拈来,不怕不合适,就怕你不敢戴。不过戴也得戴,不戴也得戴,谁让你声援莫言了!

他们想象中,自己永远戴着一顶红帽子,永远正确无误,永远光明!

当然,起诉和批评莫言是自由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但是,反过来说,声援莫言同样是自由的。维护莫言的创作自由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捍卫莫言的基本权利就是捍卫法律的神圣性。如果大家都不说话,明哲保身,如何分得清是非曲直和黑白真假?

不管是什么背景,什么身份,什么来头,也不管打着什么旗帜,喊着什么口号,引用了谁的语录,不违法就是自由的!对于公民而言,法律是唯一评判尺度,至于个人的看法、想法、推理,都不能成为尺度,更不能成为判定是非的砝码。

法外审批,法外羞辱,给人起外号,戴政治帽子,打各种棍子,让他人不敢畅所欲言,不敢说真话,不敢说心里话,战战兢兢,如临深渊。这个本身就是在损害法治社会,损害我们的发展环境,损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任何人都应该接受批评,正确对待批评。你可以批评莫言,莫言同样可以批评他眼中有错误的人和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能你批评别人就是爱国模范,别人批评就是卖国贼子。那样不是你把自己和国家画了全等号吗?

过去的日子好不好?吃饱饭了没有?有没有饿死人的事情?观念是不是出现了偏差?这个经历过的人最有发言权。

冯骥才在《一百个人的十年》中讲过这样一个真实故事。

1965年,山东梁山县一名教师遭同事举报,说他在课堂上讲领袖当年在浏阳被白军追得趴在水沟里藏身,这是故意歪曲领袖的伟大形象。该老师因此被判处反革命罪。

该老师辩称这个故事是从书上看来的,却忘了书的名字,最终判了八年徒刑。

该老师的妻子为了还丈夫清白,她到处找李老师说的那本书。她不识字,背着孩子到处寻找,看到有字的纸,就找人问上边有没有那段故事。

她因此变得疯癫,屋子里装满了捡来的各种废纸破书。然而,就当丈夫刑满出狱前夕,灶膛里的火引燃屋子里的破书。女人和孩子都被烧死了。

该老师出狱后,找刚派驻到这个县的军代表喊冤。而这个军代表恰巧看过李老师讲的那个故事。知道这个故事是谢觉哉写的,收在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秋收起义和我军初创时期》这本书里。于是,给这个老师平反了!然而,该老师站在寒风里,不知道是哭还是笑!

那么,请问,是不是冯骥才同样在胡说八道?你们去起诉冯骥才了吗?还有八十年代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知青小说、寻根文学、大墙文学,改革文学,比比皆是,风靡一时。你们怎么不一个个挖出来起诉呢?改革开放就是在否定和反思文革的基础上展开的?你们难道要起诉改革开放吗?

这些人真的想回到过去吗?不是!他们精明的很!不过是借此机会,忽悠群众和民粹,赚取流量罢了!何谈爱国?远着呢!

下面,我再说三个问题:

第一,莫言的贡献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华民族的一件幸事,一份光荣,一个里程碑,而不是一个耻辱,更不是见不得人的丑事。这是必须明确的。

莫言的贡献主要是三个证明:证明了汉语言文字的艺术魅力和表达高度;证明了中国人的描述智慧和能力不逊于任何民族;证明了中国文学得到了世界认可和赞美。

有人公开宣称,诺贝尔奖是政治观念的另类体现,是反某某的奖项。我认为,这是一种不自信和不自知,甚至是一种自黑和自我矮化。

为什么总是把自己的制度与世界公认的奖项对立起来呢?这个究竟是一种什么心态?我们获不了奖就说,那个奖是反某某的。我们获得了奖,还是说那个奖的反某某的。那么,请问,说诺贝尔奖是反某某的,这种言论是说某某好,还是在说某某不好呢?这个难道也是爱国情怀?

第二,文学可以描写黑暗吗?

当然可以!这个根本不值得辩论。

莫言说:“如果谁想用文学来粉饰现实,如果用文学来赞美某一社会,我觉得这个作品的质量,是很值得怀疑的。我有一种偏见,觉得文学艺术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也包括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

为此,司马南提出质疑:“文学作品怎么只能用来批判社会、揭露黑暗呢?赞美祖国、赞美人民有什么不对呢?”

其实,莫言没有说文学不能赞美祖国和人民。莫言只是说,文学作品不要沦为赞美的工具。木虫认为,如果是发自作者内心的赞美和欣赏,那不叫沦为工具,如果是投机取巧,见风使舵,那才叫沦为赞美工具!

这里特别强调一下,文学艺术之美和生活之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产物。

把丑的东西描写的很丑,让人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这个就是文学之美,就是在赞美光明。相反,如果把丑陋的东西描写的很美,让没有亲自经历者,产生回到过去的冲动,这个就是文学之丑,就是在赞美黑暗。

简称:丑之为丑即为美,丑之为美即为丑。这就是文学艺术之普遍规律!

比如,司马南明明知道文革之错误,知道人民之苦痛,但总是千方百计描述其美和善,鼓动人民涌起回去的冲动。这个就是文字之丑。

第三,社会可以被抹黑吗?

回答是不可以。一定要知道,全世界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是问题国家和问题社会。无一例外。世界上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国家和社会。

它们的主要区别在:有的国家和社会可以批评。有的国家和社会不可以批评。

正视问题,提出问题,实事求是,都不叫抹黑。如果问题是真实存在的,没有人提出来,问题照样在那儿。如果问题不存在,有人提出来的就是假问题,不会感动任何人,而且会自生自灭。

假如,有人胡乱描写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今天,大规模饿死人了,有人吃观音土,啃树皮,那个会有人相信吗?会感动人吗?会引起读者共鸣吗?会成为著名作家吗?会获得各种奖项吗?绝对不会!

比如,有人故意抹黑当今社会,胡说人人没衣服穿,没饭吃,没房住,出门做牛车,上大学不高考了,科学院院士都被打倒了。你看看能不能抹黑社会。不用任何人反驳,他自己都张不开嘴巴。即使是编故事也没有一个人阅读。

如果真有这号蠢人,那只能与司马南为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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