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单作为脱罪证据递交法院的事情,不止发生在台湾
2016年,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16岁的姚姓女学生在601教室被犯罪嫌疑人王祎哲(事发时未满18岁)强奸并杀害。5月20日凌晨,王祎哲自首,并迄今坚称其与姚同学之间是“相约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害怕姚同学反悔告发,便一时冲动杀人。
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期间,此案因鉴定粗糙,遭遇退卷补充侦查。受害者母亲李女士多次往返全国各地,额外聘请法医,为女儿遗体再做尸检,进行补充司法鉴定。
2017年4月下旬,该案一审开庭。
2017年6月26日,该案一审宣判,王祎哲因强奸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祎哲上诉。
2018年2月8日,该案二审开庭。由于王祎哲方申请延期宣判,该案迄今尚无判决结果。
而在这次开庭审理中,嫌疑人提供的所谓脱罪证据分别是:
①北京新东方出具的王祎哲在校良好希望从轻处罚的说明
②王祎哲曾经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评语,说王祎哲在校成绩优异,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从无违反校级校规
③嫌疑人2016年上学期的成绩单
④嫌疑人和被害人所在班级在案发当天的课程表
⑤一名法医专家(无证据表明此人具体身份以及是否参与了受害人的尸检)对此案的分析。
2018年4月2日,受害者母亲李女士前往学校取遗物之时,发现遗物丢失,遂报警。校方拒绝配合提供监控,与受害人母亲等亲属发生肢体冲突。警方以盗窃罪立案,目前正在调查中。
2018年4月5日,此前一直遗体在北京冷冻遗体的受害人姚同学,于家乡山东东营举行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