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胡适郁达夫等人嫖娼的事情是否属实?

属实。

剁手小王子胡适同学也曾是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少年,他十八岁那年,已经是1909年,清朝两江总督赞助的新公学宣布解散。

苦逼啊。

郁闷啊。

闲得蛋疼啊。

于是胡适被同学拉着喝酒唱歌,过了一段十分堕落的性生活。

后来他在回忆里如实交代了自己的滔天罪恶:

何德梅常邀这班人打麻将,我不久也学会了。我们打牌不赌钱,谁赢谁请吃雅叙园。我们这一班人都能喝酒,每人面前摆一大壶,自斟自饮。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又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不到两个月,我都学会了。

好的。不愧是逛过窑子的,嫖娼都能说得如此淡定。徐志摩呢?

也很坦白。

他日完以后,写信给陆小曼时是这样说的:

说起我此来,舞不曾跳,窑子倒是去过一次,是老邓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好样的,知错能改……怎么可能!几个月后,又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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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主动坦白:

晚上,某某等在春华楼为胡适之饯行。请了三四个姑娘来,饭后被拉到胡同。对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说有他不妨事。某某病后性欲大强,他在老相好鹣鹣处又和一个红弟老七发生了关系。昨晚见了,肉感颇富。她和老三是一个班子,两雌争某某,醋气勃勃,甚为好看。

好。我给大家总结一下老徐到底在说啥:我不想去,我是被胡适他们拉着去的,我只是看看我绝对没摸。

这是徐志摩无处放屌的寂寞,大概得益于屡屡让陆小曼北上,一直不能成行,没有太太在身边,就过不了性生活。

还是需要释放的。

至于郁达夫,说他变态,那不对,他是经历了一番思考的,《沉沦》其实是以他自己为蓝本的小说。

起初:

我一个人住在被厚雪封锁住的乡间,觉得怎么也忍耐不住了,就在一天雪片还在飞舞着的午后,踏上东海道开往东京去的客车……受了龟儿鸨母的一阵欢迎,选定了一个肥白高壮的花魁卖淫女,这一晚坐到深更,于狂歌大饮之余,我觉得竟把我的童贞给破了。

干完就完了?

不。

干完以后,郁达夫就来到了他的圣贤时间:

太不值得了!太不值得了!我的理想,我的远志,我的对国家所抱负的热情,现在还有些什么?还有些什么呢?

忏悔完毕,下回还嫖:

沉索性沉到底罢!不入地狱,哪见佛性,人生原是一个复杂的迷宫。

从此一有烦心事就往妓院跑,越嫖越烦,越烦越嫖。

曾和某妓狂干四五天。干到腰酸。


​好。题目问:

如何评价为人师表的胡适嫖娼?

讨论任何人为的事,不能颠倒次序。

文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文人。

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

所以我很理解大家所有的邪恶的,善意的心思。

我们常说有钱让人变坏,其实不是有钱让人变坏,是有钱能让他行善,有钱也能让他使坏。

穷逼想行善,救几个落水儿童就很棒很棒。

富逼想行善,资助几个贫困儿童就很不错了。

穷屌来了性欲,撸一发心满意足。

富人来了性欲,去趟天上人间。

这都是一样的道理。

文人嫖娼丰富创作,是能丰富艳遇和诉情。但要说文人嫖娼能写出好文章,这是个伪命题。嫖娼的文人,多半不拘泥规矩,俗称不要脸……算了不说了。总之,所谓真性情也好,不正经也罢,在文章里有啥说啥,才是好文章。

就好比季羡林日记里写的:

今生只愿多日几个女人。

我要去篮球场看大腿。

所以,身处贫困的人说什么等我有钱以后绝对是个清官,绝对不会那么好色,绝对不会过那么奢靡,这话很不可信。

达官贵人,娶二姨太三姨太,这是过去的事,往后不让纳妾,那就包二奶,不让包二奶,那就养小三。走街上忍不住看美女大腿的,有朝一日有了钱,或者有了权,难免会做一些让旁人觉得匪夷所思的事。做不来,或许是本身对妻子和家庭负责任,或许本身就是个自我约束能力很强的人,还或许根本就对性没有什么欲望,再或许,是怕群议。

那是道德的谴责。

刚好胡适不怕。

徐志摩不怕。

郁达夫更不怕。

甚至郑板桥也不怕。

杜牧不怕。

杜甫也不怕。

胡适为人师表,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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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嫖娼的时候18岁,结婚27岁。不能说为人师表居然嫖娼,得说年纪轻轻就去嫖就去赌。他的婚姻是包办婚姻,结婚以后还嫖,我们当然可以理解为婚姻不幸福不美满,夫人和自己的三观差距太大了。但胡适依然比我们坦诚。

他讲:

我就是好色。

相较于其他道德,诚实是最奢侈的品质,从感情上讲更是如此。所有人因为忌惮而说着最道德最正确的假话,我们不是没有过过这种时代……

你感受一下。

胡适先生后半生的言论和行为我怕你们这辈子都看不到,胡适部分在《胡适文集》第一册可以找到。另外,胡适在他的四十自述或口述自传中坦承这些经历时是带有悔意,不是认为讲出来就没什么了。至于为什么接受包办婚姻,楼上也讲了,在那个年代,订婚后被抛弃的女子往后大多悲苦,很难以承受那个社会风俗下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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