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医疗终审胜诉,维权还可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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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披违规引发投资者起诉

被投资者起诉需要追溯到2023年3月29日公司收到的一纸罚单,证监会调查认定和佳医疗存在的违法行为为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存在重大遗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和佳医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0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二、法院判决投资者终审胜诉

前不久,投资者诉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二审传来好消息,投资者终审胜诉。此前珠海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和佳医疗需向投资者赔付损失部分,但和佳医疗不服,遂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在经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和佳医疗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诉讼时效尚未到期,虽和佳医疗已退市,但是不影响投资者索赔事宜,适格投资者还可加入维权。另外公司此前曾披露进入预重整,但是一再延期,截止目前,仍未有实质性进展,能否重整成功仍然存疑。

 

三、投资者维权条件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二审即终审,因和佳医疗虚假陈述行为导致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抓紧加入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投资损失。根据法院判决,支持的索赔区间为于2020年1月1日-2022年3月1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3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符合索赔条件,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公众号或官网进行报名,登记成功后耐心等待律师和您联系,以便准备相关材料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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