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澳门有必要争取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

     昨日举行的澳门特区立法会全体会议,一般性通过《公共采购法》法案,法案明确及统一公开招标、预先评定资格的限制招标、竞争性谈判、咨询及直接磋商的公共采购程序类型。特区政府经济财政长司司长李伟农在引介该法案时指出,法案订定透明及公开、公平竞争、无私等为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其中透明及公开原则,主要确保采购实体依法及与采购程序相关的信息性数据适当公开等;公平竞争即每一个提供服务或财货的主体,均可公平地参与政府所拟订的采购活动,并禁止一切与可能妨碍、假意或限制竞争有关的行动或协议等。李伟农称,全部原则均会有相应的技术条文作配套,将在小组会作详细讨论。

     在一个月前,特区政府行政会开会,完成讨论包括《公共采购法》法律草案在内的多个法案,并将送交立法会审议时,笔者就曾分析指出,从内容看,该法案主要还是规范属于澳门特区内部的公共采购,而似乎是忽略了「中国澳门」是「WTO」的成员体,尤其是《澳门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参加《关税和贸易总协议》、关于国际纺织品贸易安排等有关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协议,包括优惠贸易安排。」因而本地立法必须与之相衔接的问题。

     实际上,澳门特区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除了本身所具有的国际环境条件,及参加了一些国际组织、签署一些国际协议之外,更因为目前正在推动的「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葡语国家商贸合作平台」建设,还有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等,都需要澳门特区按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及中央政府的授权,参与更多的国际组织活动。既包括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参加具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活动,也包括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参加的活动,并签署更多的国际协议,从而为落实贯彻习近平主席「更加积极主动助力国家全面开放,努力把澳门打造成国家双向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号召,进一步打好组织基础及现实条件。这也是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的好处,对于渴望参加国际活动的台湾地区,具有有说服力的示范意义。

在澳门回归前,经过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的磋商,决定澳门以地区经济体的名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并规定在澳门回归后,使用「中国澳门」的名称。这是一个重大的成就。因为在当时一直现今,在「一个中国」架构之下,中国,香港(回归后使用「中国香港」的称谓),「中华台北」都分别是国际奥委会成员并可参加奥运大会比赛,及是「APEC」成员,其领导人或代表每年都在「APEC」非正式领导人会议上「排排企」大合照之时,只有澳门特区「斯人独憔悴」的情况下,中国澳门能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可部份地弥补了不是国际奥委会和「APEC」成员的遗憾。

但即使如此,仍有遗憾之处。就是作为「WTO」二十九个协议之一的《政府采购协议》,香港在其回归前夕的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九日 加入该协议,「中华台北」也于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 抢在中国的前面加入,颠覆了海峡两岸加入「WTO」的前身「GATT」时,「GATT」理事会作出的「先中国大陆后台湾」的原则性安排,「中国澳门」也仍然未有加入该协议。——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海峡两岸的加入「GATT」竞争中,「GATT」理事会通过一个重要协议,就是中国必须先于「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又称中华台北」)加入「GATT」。这就形成了「中华台北」已经完全具备「入关」条件,也已经与「GATT」的所有会员体完成谈判并达成协议,都必须等到中国具备条件,并与「GATT」所有会员体完成谈判并达成协议,正式「入关」后,「中华台北」才能跟随其后「入关」。后来,「GATT」改组为「WTO」,仍然坚守这个决议。实际上,是在中国加入「WTO」后,「中华台北」才加入的,此时已经等待了有十年了。此后,许多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议,也基本上遵循这个原则。

在当时是台湾政治大学国际贸 易系 教授,由李登辉授命率领「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入关谈判小组」参与整个「入关」活动的蔡英文,就对「GATT理事会此项决议「创作」了一个「古仔」:一个考试成绩优异的学生,却要等到另一个学生「补考及格」后,才能毕业,而且领取毕业证书还是排在「补考学生」的后面,「不服气」的情绪溢于言表。一九九四年六月,笔者采访「侨委会委员长」章孝严、「新闻局长」胡志强时,两人都有转述这个「古仔」。

因此,台湾当局抢在中国的前面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就带有要「打破」「GATT」理事会决议的动机意图。其实,中国在成为「WTO」的成员时,就已承诺将会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并于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正式成为该《协议》的观察员。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 ,习近平主席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时,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要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进程。中国希望发达国家对正常合理的高技术产品贸易停止人为设限,放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 随后,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二十四个部门组成,加强对谈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中国从启动谈判以来,持续改进出价,不断扩大承诺的开放范围,并先后多次向「WTO」提交了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出价」(指为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而提供政府开放范围及法律调整)。其中第七份「出价」,还首次列入军事部门。

      在连曾经是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内地都毅然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情况下,一向奉行自由经济,而且还是自由港的「中国澳门」却一直没有表态加入,也没有任何为加入作准备的行动,不利于区际的政府采购活动,及区域化的商贸发展,尤其是在全球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已经成为国际大趋势的背景,而且中国正在成为反击「经济封锁」的「领头羊」之下。何况,在「一个中国」的架构之下,唯独「中国澳门」没有加入,可能会引来国际社会的质疑,包括没有应尽「中国澳门」作为「WTO」的成员体的义务及责任,及澳门特区是否要庇护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规则行为等,从而严重影响澳门特区的国际声誉,尤其是损害其在倡廉反贪方面的形象,这是必须注意及避免的。

      因此,澳门特区正在进行立法的《公共采购法》,必须参照「WTO」《政府采购协议》的立法原意及主要精神,结合澳门特区的实际情况,符合《政府采购协议》关于必须形成财政、审计、供货商和社会公众等全方位参与及监督的机制的精神。而且,「中国澳门」更应当在此基础上,参与签署《政府采购协议》。当然,这也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的需要。

                           (发自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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