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高新区七迳镇涉嫌强征土地并其贪污征地款,相关人员遭指控
茂名市高新区七迳镇政府及东山企岭村村长潘叹、副村长黄明、出纳黄炳辉,近日遭到村民黄利金、潘锦洪、黄学春的实名指控,称其涉嫌强征土地并贪污征地款。

据村民提供的证据资料,以下是事件的详细情况:根据村民提供的资料,2019年4月份,七迳镇政府征地部门在没有中央批文,无有与村民签订征地协议书的情况下,以陈威为镇书记、华超成为征地负责人的名义,强行征收了企岭村土地来做精细工业区,总面积为380.7484亩,其中水田85.1714亩,旱地76.213 亩,园地218.9388亩,建设用地0.4245亩。而给出的征地条件是:水田7.9万元/亩,旱地6.9万元/亩,园地6.5万元/亩,青苗补偿农作物补偿1500元/亩,龙眼树补偿5900 元/亩,此外没有任何补偿,村民们也没有任何保障,村民们认为这样的征地条件相当不合理。

为此,镇书记陈威曾承诺征完村民土地再返还15亩土地作为墓地使用,但最终却以扣除村民征地款的形式将地买回,共计扣除90多万元。并承诺每征收10亩土地按比例返还1亩给回村民作为自留用地,但中途又反悔,要征收11亩才返还1亩地。这样的行为引发村民了对镇书记陈威的质疑和不满,他的承诺和行动不一致,给村民带来了失望和困惑。他原本承诺的墓地使用权变成了村民征地款的扣除,这引发了对他作为公职人员是否诚实和可信的疑问。

其次,他在土地征收方面的政策也出现了变动,这使得村民无法确定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征地动员大会上,虽然多部分村民因征地条件不合理提出了反对声明意见,但后续村民们到当地国土所查询才发现,村长潘叹、副村长黄明、出纳黄炳辉,三人已经自作主张与征地部门签订征地协议书。而该协议书上并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或签名,也未写明签订日期。

未经村民同意或签名,并且没有明确签订日期的征地协议书涉嫌构成虚假文件的制作和使用,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潘叹作为村长、黄明作为副村长、黄炳辉作为出纳,没有经过村民同意,他们私自签订征地协议书,涉嫌滥用职权,违反了《行政法》相关规定。

另外,七迳镇政府征我村公庙岭与山岚村存在3个涉争议集体园地,征地协议书显示征地面积实际为8.1875亩。然而,村长潘叹、副村长黄明、出纳黄炳辉等人贴出公告显示只有3.609亩。以此方式掩盖了实际征地面积,导致4.5785亩土地消失,并据每亩6.5万元的补偿价格计算,三人共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