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参与的庭审中,多次发现书记员打字时漏打了双方当事人的话,甚至颠倒了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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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参与的庭审中,多次发现书记员打字时漏打了双方当事人或律师的话,甚至还有根本搞颠倒意思的。最可怕的是,有些律师自己也是稀里糊涂,看都不看清楚庭审记录就签名了。而庭审记录的内容大概率会被直接复制一部分用来写判决书。

法院官司太多,法官与书记员疲于奔命,也是经常出错的原因。建议法院应该和报社一样,有个部门专门校对纠错,起码低级错误不该犯。但像南京判给安徽的事,南京自己都有多个法院出错,就别说人家外省的了,只能说是众望所归,人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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