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确实是家庭承担了生养的全部责任,影响生育意愿。为啥不针对这个症结提建议?

【本文来自《生娃的最大问题还是在于娃谁带》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是我曾经的一个跟帖,复发在此,供你参照。

不要参照西方思路。目前确实是家庭承担了养育子女的全部责任,承担困难影响生育愿望。为什么不针对这个症结提建议?

物质生产和人类延续的生产同样重要,物质生产有国家和企业给报酬,人口生产呢?现在除了家庭承担外,还有一个就是企业承担,比如孕产期的女工负担是企业承担的,造成企业招工对女性的诸种限制。

如果承认两类生产同等重要,解决方案呼之欲出。为什么不把生孩子当做一种正常生产行为,而要家庭和企业承担这个压力?

生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事情,也是社会的事情,那么国家承担责任,一旦妇女进入孕产期,国家发放“工资”,其实叫孕产资更合适。

比方孕产期间,以怀孕四个月(也可探讨,比如脑力劳动以8个月)为标准,企业不再承担相应责任,也可以视情况决定不再保留岗位。由于有国家给的比如5000元孕产工资兜底,女性可以休养保胎,生育免费,诞下健康宝宝开始领抚养费,比如一个孩子一个月1000元,要优育者自己承担溢出部分。

生育后半年或一年减少或不发孕产工资,鼓励再就业。现在企业其实对已育女性没有歧视。第二个孩子国家可以给1500元抚育费,视为鼓励多子,第三个同样1500元,第四个不再给钱,要计划生育。

这个钱不超过国家财力,长远看减轻财政压力,因为多子部分三十年后就能补上养老资金不足缺口。

育子也要社会化,多办幼儿园和托儿所,优先招聘已生育妇女。女性重新获得工作,不得冲减育子费,直到18岁。

由于部分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国家可以相应倒逼企业提高在岗工人工资。只要承认养孩子也是一种有效益的劳动,也应获得工资,那就都理顺了。国家承认养孩子是社会需要,提供工资,那么家庭压力就小了,企业完全没压力。生育率达到人类正常延续需要,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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