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书尽量避免文字错误当然是需要的,但是是人就会有疏忽,应给予一定包容

【本文来自《裁定书出现“安徽省南京市”,深圳福田法院发布情况通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之前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中出现 “安徽省南京市”的错误表述,该院5日表示已责令责任人深刻检讨,并对其严肃追责。

老胡认为让责任人深刻检讨有必要,但是对这样的文字错误“严肃追责”就免了吧。如果这样做是为了向舆论交代,就更不必了。

老胡是做媒体的,出报纸前,有检查有校对,类似低级错误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冒出来。法院文书尽量避免文字错误当然是需要的,但是是人就会有疏忽,我们的社会也要对类似不会产生实际影响的技术性错误给予包容,不必搞得那么紧张,让大家把太多精力都放在避免文字差错上,分了把工作真正做好、让主营业务效果出彩的心。

互联网上的眼睛有无数双,什么错误都能揪出来,但“安徽省南京市”这样的错误大家只会晒出来一笑。老胡个人建议福田区人民法院不必对此事太过认真,不过是露个怯而已,希望法院把精力放在公正审判上,确保每一个案子都判得合法合理。我想说,不出错判的案子比不出“安徽省南京市”这样的文字错误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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