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市大型国企工作了约1年,单位代扣了社保公积金费用却没缴纳,投诉举报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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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买房已经是成功人士。小人物追讨的是2万元的转介绍费,融创应该承担的合同义务,没能实现。
遗憾,势大者通吃已经成为社会潜规则,以我追讨社保遭遇的惨败能够说明。我在本市大型国营企业滨海市政工作了约1年单位代扣了社保公积金费用没有缴纳,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确认了单位的缴费义务,单位仍然没有办理,也无法强制执行,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没人管,行政诉讼也没有赢。
现在单位兴业银行存在5年社保未缴足和实事劳动关系不缴社保不发工资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也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不管用,行政诉讼法庭认为电话通知不算数让回家等书面通知,结果等来的是跟电话录音证据一模一样的书面通知。再诉仍然面临分中心要求通过民事诉讼确认兴业银行发的工资是工资和第一个月的事实劳动关系,其实认定劳动关系认定工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不应该懈怠推诿。
更惨的是,在我参加工作的前11年入职的一家地方国家机关和两家各自行业翘楚的金融机构都没有缴社保公积金,按照现在的社保追缴情况更是追讨无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