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起事件引爆舆论,想问问大家怎么看待贫困生受资助的同时“高消费”?

近期多起#贫困生受资助的同时高消费#的事件引发关注,汇总一下:

首先是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助学金事件,朱同学举报同宿舍的时同学“用苹果14,穿AJ,经常聚餐和旅游”,班长刘同学“公然包弊”,校方通报:组建工作专班,调阅相关档案材料,向校内相关师生深入了解情况,并赴3个学生生源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未发现材料作假的情况,评定符合相关规定,有关视频中指称的生活品为上述学生勤工俭学收入所购买或亲属所赠,其高消费行为经核查不属实。

至于事情发酵过程中,网友发现本是举报人的朱同学,存在的“高消费”行为相较他的举报内容有过之而无不及,包括他开直播被怀疑利用流量打赏敛财,天津市委巡视八组工作人员回应:“(朱同学)直播以来(巡视组)陆续接到了一些方面的反馈,目前巡视还未结束,还在进行当中,会按照巡视条例给的权限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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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来自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的一组聊天截图:大三学生唐某申请了国家的二等助学金,朋友圈却晒图显示去看演唱会,辅导员沟通希望他删掉,“低调点”,唐某回复“520元不贵啊,我自己赚钱买的”,辅导员无奈表示“如果这样的话,那你就没必要申请助学金了”,结果继续遭到唐某怒怼。

唐某还向媒体表示自己是省钱去看的演唱会,“我每天只吃一顿饭,不卖惨不能拿助学金吗”,强调每个学期的学费也是自己实习赚钱后交的,“我没必要为了别人的质疑多次自证,该交的凭证我都交了”。

校方最终的回应是,经调查核实,唐某申领国家助学金的资格符合标准。

媒体报道戳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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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第三起事件就是,中山大学贴吧上一则网帖,曝光该校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一名获助学金的特困学生“用苹果四件套,还买了价值1517元的演唱会门票”。

对此,#中山大学通报贫困生炫富事件#:该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规范、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但是在核查中发现,该生存在生活不节俭、过度消费的行为。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其助学金发放。

连续三起事件引爆舆论,想问问大家怎么看待贫困生受资助的同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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