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粗女”在新加坡被判了!
——面对八项罪案指控的陪酒女是怎样“炼”成的?
2023-10-31
据《联合早报》10月25日报道,在新加坡中央医院因对护士爆粗口并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擅自录制手机视频,并将之发至“抖音”上而一时广为人知,一位名叫“韩菲紫”的中国籍29岁陪酒女,日前因“在新加坡医院辱骂护士和警察,以及没有持有效工作准证当陪酒女,周三被判入狱五周零五天并罚款600新元”(1)。
当然,这是在该女已经提前认罪的前提下作出的量刑裁判。
其实,韩某还同时涉嫌一项公共滋扰、两项抵触防止骚扰、三项抵触私人保安业和两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等其他八项指控(2)。
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规定,“若公共滋扰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元。在防止骚扰法令下,辱骂公务员将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对保安人员动粗若罪成,可面对罚款最高7500元,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蓄意骚扰保安人员则可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3)。
最奇怪的是这位看上去还算有点颜值的陪酒女,此前的嚣张跋扈荡然无存,这时似乎俨然在瞬间蜕变成了个逆来顺受的“小媳妇儿”!
变化怎么来得这样快呀!
本欲以在国内习惯性的暴戾作法混淆视听,以期博得舆论同情,反而由此臭名昭著、恶名远扬,这与此前川大党员研究生张某造谣一位广州地铁老年农民工乘客的做派,颇有异曲同工般的神似。
事实上,其社会后果也极为相似:通过大众热搜,其系列并不光彩的底细也被世人“扒”得精光,结果也就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暴露出其思想意识就如同她那只自曝的丑陋的脚一样的肮脏!
看来,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之后的今天,中国社会中的一些人,也许还是相当比例的一些人依然还是缺乏最起码的法制概念。这些人的头脑中除了过于膨胀自我意识之外,没有公德、缺乏敬畏,在国内蛮横惯了,以为到了境外也能如法炮制。
如果把这套意识与做法弄到国外去,带着在国内养成的戻气与秉性对待国外的调查程序,本质上体现出来的就是没有一点法制观念,结果一定是不利于自己的。同时,其录相行为本身就违反新加坡的制度规定更令执法人员反感,因此,结局必然将是很“悲催”的。
丢人都丢到境外去了,行为太臭!
也因此,这类人被海外华人及外国人看不起,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一切,也绝非新加坡歧视中国人所能推诿与得以解释的。
不知为什么,现在的某些国人如此随心所欲,自以为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没出事儿前,趾高气扬,行为乖张,没有一点自我约束;出了事儿后,就想靠“卖惨”以期得到他人的同情,靠关系去“摆平”难堪,始终与法制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人已经进入了21世纪,头脑却依然停留在“人情社会”的传统圈子里。于小处说这是没有教养,从大处讲则是没有公德,……
于是乎,不但丢了自己和父母的脸,更是丢中国人的脸,让别人以为所有中国人都这样没素质,这才是这些人最可恶之处!……
所谓法制观念,个人理解可以至少分为两个层次:
其一,在任何时候都将自己视为社会的普通公民,不要自视高人一等而胡言乱语甚至胡作非为,不能违反社会公德。这时,最重要的是不要因为自身的社会境遇而不断出现各种反社会人格的外在实际表现。
其二,更不要去做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事!因为,这是任何一个人作为社会公民的行为底线。
不过,来自社会的“鞭刑”与“毒打”,对一些人来说也许才是最具教育作用的!
初稿写于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