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中按车辆管理思路来管狗就行
【本文来自《赵志国:从文明养宠专项整治谈一谈基层政府治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在城市中按车辆管理思路来管狗就行。
首先划定城镇养犬区域,只有区域中按城镇养犬规定执行。区域之外的农村地区养狗则另外制定管理办法。城市非宠物犬的工作犬和肉用犬按各自的管理办法管理。上述非城市宠物犬如有个别犬只进入城镇家庭饲养转为宠物犬的,则要按宠物犬办法管理。
宠物饲养出售机构要正规,所有售卖的宠物犬只都要登记,禁止无证犬只流入宠物市场。
城镇宠物犬要收费考证,上牌,交税,买保险(防止伤人和损坏财物)一条龙。每年要交年费,检疫费,否则登记作废,按无主流浪犬管理;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要赔偿(先从保险金出)、罚款,主人严重失职的入刑;遗弃或走失的都要罚款(防止故意走失);犬只死亡要报备登记注销。
流浪犬全部收容,原主人领回的可免罚但要收收容费。开放领养,领养者同样要有养犬证,犬只登记上牌买保险,但犬只本身不用购买和交税,后续同样要交年费检疫费。收容的流浪狗一段时间内无人认领则安乐死,有狗牌的登记死亡。尸体统一安全处理。
就像交警部门一样,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犬只登记上牌收容饲养直到死亡的一系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