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鲜明反对给李玟设立“市内独立式的较大陵园”乃至“纪念园”

我向来不主动发表什么文章,可对于武汉给李玟建和立”市内独立式的较大陵园“乃至”纪念园“的这事,我要旗帜鲜明地表态反对。

世代里和未来里,有如此多的仁人志士、先烈国士都要偏葬一隅乃至集中安葬一隅,一个娱乐明星却可以拥有“市内独立式的较大陵园”乃至“纪念园”?别忘了中华文明的“信仰”(至少也是主要信仰之一)是“祖先”崇拜,也别忘了中国的历史评价体系和社会价值观体系也以“葬”和“陵”为最高“奖励”和“标志”。想象一下,如果这样的事情遍地开花,那中华民族的后世后代们,依着这样的“中华信仰”和中华之历史评级体系及社会价值观体系,在日常里只知并常见“市内娱乐明星之墓”并常常瞻赏缅怀,却不知也不去瞻赏缅怀偏安一隅的先烈与国士之墓,那是何种的中华文明的扭曲和走偏!而这种情况放在后世之人的眼中和在后世史书中,又会得到什么样的评价!

别谈什么国外的做法,也别谈什么人与职业不分三六九,更别谈什么“陵园产业——赚钱”。高规格的“葬”与“陵”,这事可是关系到中华文明的存续的!如若你认为不怕后世缅怀崇拜偏了祖先,乃至变得像西方人那样不再有和不在乎祖先崇拜了,所以像武汉这样做也无所谓的话,可别忘了“欲亡其国者必先亡其史”——到那种时候就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濒临消亡的时候了!

赚钱啊、产业啊什么的虽然重要,但有些涉及民族与文明的存续之根本的事情真不能蛮干。如今武汉这样做,肯定是不合适的。可既然已经做了,就该做出修改,比如改成暂时纪念性的,过后撤除,且不得留建独立式的、占地较大的陵/墓,其墓碑也不许搞得“高、大、上”——想要赚钱或者搞墓葬产业也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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