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一刀切捕杀虐待流浪猫狗,网上看到有个小区的做法比较妥当
【本文来自《如何看待多地城管严查公共区域未拴绳犬只,一经发现后直接捕捉带走?》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支持在公共活动场所有人区遛狗栓绳。
但网上说某地不栓绳遛狗的要花一万元赎回狗,这个罚款标准好像太高了?
还有,请不要一刀切捕杀虐待流浪猫狗。网上有个视频,一只像阿拉斯加的流浪狗被抓了,但它不肯上平板货车,而是跳上城管公安轿车后座坐好,表情带笑讨人喜欢,一看就是曾经也是家养的宝宝,不知怎么走失或被弃养的?
网上看到有个小区的做法比较妥当:
现阶段,国内似乎无法做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但国外有这样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