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制过于先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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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的说,秦制过于先进了!
两千多来,我们一直走在继承和超越秦制的道路上……
例如:
自秦以后,皇权不下县近2200年。
直到新中国成立,中央政府的执行力,才真正扎根在了乡村,超过秦朝对乡村的统治力。
又比如严苛的秦法,某些方面的比自诩法制社会当代,还要先进!
比如,未成年保护:
关于未成年犯罪,秦法的规定,即不以年龄为线,也不完全以身高为线。
实际上,他有成年后再处罚的条款。
对此,我一直有一个疑问:
我们的未成年保护法,为什么会异化为未成年犯罪保护法?
为什么不设一个,成年后追究条款?
至少法律也应该表明,对于累犯和知错不改的未成年人,成年之后要追责的意愿!
不然,你怎么治那种知法犯法的天生坏种?
降低刑事案件入罪的年龄,不过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