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行政主导”的国家,政府的政策取向,才是中国民众“食之忧”的根本问题
【本文来自《“预制菜进校园”热议背后,公众的“食之忧”如何化解》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作者对中国民众“食之忧”原因的分析,可以说相对已经很全面和细致了,但是却有意的回避了核心的根本问题——至少在我看来,按照作者的观察和学术能力,出现这样的疏漏,基本是不可能的,惟一的解释就是“有意回避”。
那么根本的核心恩替究竟是什么呢?
我认为,根本的核心为题在于:在我国这样一个“行政主导”的国家之中,政府的政策取向,才是中国民众“食之忧”的根本问题。
首先,我国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已经远远的、严重的落后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落后于世界上与我国同处于“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以至于出现在世界的某些发达国家的狗粮中都要标注“本产品中不含有来自于中国的成分”。这是迄今为止,世界上不管是经济发挥在那严重落后的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世界发达国家市场公开销售的商品中,唯一公开出现的歧视性标注,而又没有引发严重的外交抗议,或者公开的外交冲突的商业行为。中国食品行业安全标准之低,可以说在一定范围内,已经“名声远扬”。尤其是在食品添加剂等的国家标准,尤其落后。甚至较为广泛的出现了纯化学品勾兑的白酒、酱油、食醋等商品,公开的在国内市场上流通、交易的现象。虽然近一两年以来,这方面普遍有所改善和加强,但在食品添加剂方面的国家标准还是过于宽松。就包括这一次引起国民热议的“预制菜进校园”问题,从根本上说也是对国家标准的信任崩塌后的直接后果。本网之前就曾有过报道,“预制菜”就有发现过冷冻超过一年的产品,流入市场。而“预制菜”的保鲜期究竟有多长,似乎社会上并不明确。如果保质期只有三天,最长不超过五天,我想人们是不会如此的强烈抵制的。
其次,监督、监管全面的严重落后。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假冒伪劣盛行,违法广告几乎涉及每一个地方电视台。时至今日,只要打开地方电视台,可以非常确定的说,几乎每一家电视台都有违法的医疗、药品方面的广告。尤其是所谓的“患者”用切身经历,来证实药品的疗效这类广告法中严厉禁止的广告,随处可见。而监管部门发现,并查处的仅仅是凤毛麟角,而且还多集中于315,平时极少见到。至于地方电视台的违法医疗、药品广告被查处的,则更是罕见,而且也没有被公开和及时处理的。——因为,地方电视台是归属于地方党委宣传部直接管辖的,大概这就是不能被公开处理的最关键的原因吧。
第三,处罚之轻微,甚至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而消费者维权成本之高,大概要高到,如果真要较真的话,差不多要达到“倾家荡产”的程度。如果你要是买了一个十几元的面包,怀疑其中的某项其中的某项成分超标,做检测一次,不计算误工成本、交通成本大概就要超过千元。而这个过程中的“公证”的费用开支,则更高,否则你很难说清楚,你去检测的产品,就是商家卖给你的产品;你也很难证明,在你送件的过程中,你没有动手脚。在你所有这些工作都做到了完美无瑕之后,确实证明了商家销售的产品存在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也了大不起赔偿给你三倍的经济损失。这种入不敷出的维权,全国14亿人口,几乎没有几个消费者敢于去维权。
在我们这样一个行政主导的国家里,食品安全标准落后,行政监管失控,行政处罚只是象征性、安慰性的,又怎么能够期望真正做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