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负责施工的乙方信奉“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无论在施工工期上还是施工要求上

【本文来自《赵志国:从少数基层干部的“霸气语录”看科学决策》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该施工负责人在闲聊的时候给我们介绍,如果强制缩短工期,多上点人,活或许可以干完,但一些必要的晾晒步骤不够,肯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他还以某地造成伤亡近百人的电塔特大事故为例,指出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抢工期。

作为工作了几十年的一个基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者,感觉这段话明显不是理工类的人说的,因为结构强度不需要晾晒,强度只需要养护。

就以工程施工为例,很多负责施工的乙方信奉“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无论在施工工期上还是施工要求上。比如3天的活报6天,不仅增加工作弹性,还能多赚点“粮饷”,多要点工作经费。

这种情况也是不符合实际的,窝工怠工是工程建设的大忌,乙方合同工期超了往往还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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