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贤一番话促使爱国社团尊重前澳葡政府管治

      笔者上周六《从法院依法执行司法交付程序谈到卓家村「沙纸契案」》一文提到,在一九八三年的「卓家村沙纸契」事件中,当事人四围奔走,曾经结队前往中华总商会要求谒见何贤,争取支持,而中总办事人员的反应很冷淡,表示何贤公务很忙,无时间处理这些事情。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对此事的反应,亦基本上是冷漠的。而在差不多同一时间发生的马场木屋区「拆迁」收地过程中,有个别木屋居民在某直选议员的介入下闹事,当时的华人领袖之一刘光普,认为这些木屋是在「无政府主义」的思潮下,非法占用公地搭建的,因而不予支持,而在地街坊会和菜农会也对收地工作予以积极配合。

      这在当时,对于澳门地区的传统爱国爱澳社团来说,这是一个重大而又微妙的转变。因为在这两宗事件中的当事者,基本上是某些传统爱国爱澳社团的会员或外围支持者。如在此前发生类似的事件,传统爱国爱澳社团的反应,当然是维护自己的会员或外围支持者的利益,而且也是出于「一二•三事件」后「与澳葡当局作斗争」固有思维的自然反应。

     实际上,在一九六六年的「一二•三事件」,前澳葡政府签署「投降书」后,虽然澳门华人(特别是中下阶层)的地位与待遇大为提高,并争取到此后澳门社会政治环境的安定,使澳门成了「半个解放区」,传统爱国社团成了澳门的主流社团,并将澳葡当局的殖民统治淫威打了下去,但澳葡当局却由此而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对许多应管的事情撒手不管,导致「无政府主义」思潮及行为猖獗,小贩拒绝交税及乱在马路上摆摊档,大量「无壳」居民趁机在马场和新口岸等政府公地搭建木屋以栖身,及种植蔬菜等,为日后的「迁拆木屋难」种下肇因,许多原是霸占公地借建的木屋的搬迁纠纷,就是其后遗症。

      此种「无政府主义」思潮和行为,直到中葡两国建交之后,当一九八三年七月新任澳督高斯达海军少将抵澳履新,华人领袖何贤在欢迎宴会上致词,大声疾呼:「我们不能再搞『无政府主义』,必须服从和接受澳门政府的管治」后,才逐步扭转过来。

      何贤先生作为澳门爱国爱澳社团的「冧把温」,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并更是澳门南光公司总经理柯正平的「战友」,他的这番在当时令人感到「时势巨变」,甚至有人「一下转不过弯来」的号召性讲话,当然是有来自北京、至少是澳门南光公司的「背景」甚至是授意。

       实际上,在一九七九年二月八日中葡建交时,双方还签署了一份秘密协议,其内容为:「澳门目前是在葡萄牙国管理之下的中国领土,将于日后交还中国,至于日期及交还方式,可在将来适当时期由两国政府通过谈判解决。在澳门交还中国之前,葡萄牙国政府应尊重及维护澳门华人的权益。」而葡国总理麦斌图在里斯本发表两国建交公布的记者会上,也作出如下的声明:「澳门是中国的领土,但仍在葡国管治之下」。而这一份秘密协议,正是在一九八六至一九八七年的关于澳门问题的中葡谈判中,最后促成顺利达成共识的关键文件之一。

      基于这份秘密协议中「澳门目前是在葡萄牙国管理之下的中国领土」的精神内容,在中国政府收回澳门之前,葡国政府派来的澳督,对澳门享有合法管治权。这就是何贤在欢迎高斯达酒会上公开呼吁「中葡两国已经建交,澳门各界应当尊重和服从澳门政府的管治」的国际双边契约依据。此后,澳门传统爱国爱澳社团对前澳葡政府的态度,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比如,当前澳葡政府宣布推动「五年内消灭木屋」政策,收回马场、新口岸土地后,虽然有新兴的民生派组织抗议,但在地街坊会却予以密切配合。当然,拆卸木屋也并非是强拆,而是有补偿条件。比如,新口岸的木屋拆卸工程,是澳门政府委托澳门旅游娱乐公司代为实施,由「澳娱」出资收购补偿,政府则分地给「澳娱」作为回报。这可算是外国人管治之下的一项善政及德政。

      高斯达受到何贤讲话的鼓舞,也在尊重中国对澳门的主权的前提下,对澳门内部管治进行了系列改革,包括颁布了《澳门行政组织架构总纲》,全面系统地检讨公共行政体制,理顺行政关系,简化行程序,加强行政组织的灵活性和公务员对公共行政的参与感,提高行政运作的效率和效益。尤其是他作为直接参与「四二五革命」的葡国左派军人,怀抱「反殖民化」的理念,针对当时澳门官场仍由死抱殖民观念的右派土生葡人们所把持,下决心要将之改变。他抓住「售卖葡国护照案」爆发的机会,颁布《行政暨公职司章程》,引进现代公共行政组织架构,打破右派土生葡人「只要有葡文小学四年级水平」就可出任公务员的老规矩。这引起了右派土生葡人的强烈不满,以在立法会予以「追认」来进行反制。高斯达认为受辱,拒绝签署颁布立法会的「追认法律」,并建议葡国总统恩尼斯将军解散澳门立法会。因此,这场政治对峙事件,既是高斯达与右派土生葡人的权力斗争,也是葡国左右两种意识形势的政治斗争在澳门的反映。

     恩尼斯总统下令解散澳门立法会后,高斯达为了巩固战果,阻拦澳门右派土生葡人政团垄断立法会的直接选举席位,并进一步稀释澳门的「殖民管治」成份,决定实行「以华制土葡」,向澳门华籍居民开放立法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尽管这个行为充满政治权谋,但从结果论看,又何尝不是为此后的华人居民参政论政,以至是澳门回归后实施「澳人治澳」,创造了良好的政治基础?

     因此,当有某些「难以转弯」的传统爱国社团「抵制」高斯达呼吁广大华人居民进行选民登记之时,正是澳门中华总商会,由时任会长马万祺(何贤先生已在几个月前逝世)「打响武昌起义第一枪」,率领会员前往设于市政厅(即现在的市政署)大楼的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兑现老会长何贤先生「尊重和服从澳门政府的领导」的诺言。而在选民登记进行了若干日子,即将结束时,全澳的传统爱国爱澳社团才突然「转弯」,纷纷发动其会员前往进行选民登记。否则,他们后来所成立的「联合提名委员会」,就根本上只能是一个「有枪无弹」的「空壳」,没有选民去投票给他们所支持的候选人。此现象,被知名报人黄汉强(后任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区筹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以「羽虹」的笔名,在其专栏中批评为「进退失据」。有人笑曰:这是黄汉强的「复仇之作」,因为就在不久之前,新闻界的某传统爱国爱澳社团,召开了针对他的面对面「批斗大会」,而他则随即愤而宣布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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