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2018年将启动《广播电视法》制定工作,未来行政将有法可依

来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的消息,近日总局发布《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对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出总结,并对2018年做出工作打算,其中明确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领域法律规范体系,如启动《广播电视法》制定工作,建立广播电视领域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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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报告》中,对2017年广电总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的工作打算进行了公示。

其中,2017年的相关工作在六大方面取得了进展,其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条指出:强烈遏制追星炒作之风,坚持打击收视率造假,加强广告播出秩序治理,打造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

而2018年的主要工作计划中的一条,吸引了更多广播电视行业人士的目光:

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领域法律规范体系,如启动《广播电视法》制定工作,建立广播电视领域基本法。

据了解,针对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国务院先后颁布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修订)》等行政法规,国家广电总局也制定了多项部门规章。但一部总领全局的行业法规一直处于缺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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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导致的,其中广播电视(视听节目)与电影、新闻出版等几项国家职能过去常处于分分合合的阶段,管理混乱。在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更是探索过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整合组建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模式。

但实践证明,广播电视与电影的制作发行、新闻出版的市场规律不同,及其相应的管理规律也多有不同。合并固然符合了当时文化大发展环境的客观需求,却也让机构合并后职能变得庞大与复杂,相应的管理缺乏灵活性,甚至是出现管理缺位的情况,社会大众对总局“新闻出版”与“广播电影电视”两项主要工作“两张皮”的说法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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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出版工作与电影工作全部划入中央宣传部统一领导,可以说是让相关职能“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符合了国家在近年实践中对国家广电事业规律的再认识。

相关体制的理顺,“广播电视”单独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从国家层面证实了广播电视行业的特殊性,也是广播电视行业本身的再次高度“集权”。国家重视广播电视行业,首要之重在于立法,让行政施政有法可依。

实际上,在2010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徐景龙等31名代表就曾提出关于制定《广播电视法》的议案。

2015年3月2日,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蔡赴朝首次表示,要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立法工作。他表示,要重视和加强法制建设。积极参与推动立法,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电影产业促进法》、《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重点立法进程,推进《著作权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启动《广播电视法》立法工作。

而今年总局又将“启动《广播电视法》制定工作”写进2018年工作计划中,意味着这项工作将在新的一年里有实质性进展。

广播电视领域基本法的建立,将完善广播电视的法制建设,使广播电视各项工作有法可依,行业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可以说是给整个行业打了一剂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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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页查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年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两部基础性骨干性法律的实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律体系四梁八柱得到进一步完善;密切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切实做好著作权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方开展实地检查,切实保障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一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促进改革发展、规范发展秩序、加强阵地管理的法律制度取得重要进展,确保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阵地管理得到强化,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制定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坚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法治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意识形态阵地和宣传文化阵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始终坚持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出发,完善落实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用好“年初定责、年中督责、年底述责”机制,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法治建设,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通过立法程序把党的主张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律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手段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好“关键少数”,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制定实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监督问责,以机制建设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组织召开总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高度重视法律实施,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密切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切实做好2017年著作权法执法检查工作,推动著作权法进一步全面深入实施。着力开展《电影产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重要法律落地生根、有效落实。启动《电影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完成相关理论研究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以参与“一法一决定”(分别为《网络安全法》和《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执法检查为契机,协助配合做好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网络安全建设有关工作。

(四)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持续开展立法工作,努力开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良法善治新风尚。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国歌法》,制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

(五)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职能转变,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能力。制定完成总局24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形成行政执法事项和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抽查结果随时公布。强烈遏制追星炒作之风,坚持打击收视率造假,加强广告播出秩序治理,打造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以法治实践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依法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纠正各级各地机关违法不当行为,总结共性问题,推动规范执行,完善应诉机制,强化应诉能力。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成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对信访投诉、信息公开以及一些重大、敏感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顾问提前介入,与各部门协调合作,取得了积极的行政效果。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水平和法治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有效防范了决策法律风险。

(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着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媒体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多媒体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深入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精心制作播出《法治中国》等专题片,推动法治栏目、法治节目、普法宣传读物和新媒体法治传播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熏陶作用。以《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歌法》等新制定、新修订的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制定普法宣传方案。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展等方式,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教育,连续每年举办全国全系统网络法纪知识竞赛,2017年度7万余人参加,取得良好效果。推动各地方开展全方位普法活动,如重点法律法规宣讲、举办法制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知识产权宣传周、国家宪法宣传日、编写发放普法资料等,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运营能力大幅提升,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二、主要存在问题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管理、服务创造了良好条件,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近年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加快改革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迅速突破,许多法律法规需要制修订,部分立法修法事项与发展不相适应,存在滞后现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律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人员队伍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管理模式需进一步探索,依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需进一步完善等。

随着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化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维权意识、维权能力不断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是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不断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切实把法治精神贯穿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工作全过程,将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将宪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学法内容,把宪法培训纳入各类培训必修内容;综合运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类形态、各类载体,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

二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本领,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三是认真贯彻宪法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法治建设,通过立法程序把党的主张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总局落实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宪法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强化依规治党;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领域法律规范体系,如启动《广播电视法》制定工作,建立广播电视领域基本法;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年内出台,积极推进改革措施制度化法治化;

六是围绕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管理创新工程、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重点工作,加快推动相关规章立法项目,提升阵地管理法治化水平;

七是坚持厉行法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八是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行业深入人心;

九是有效开展国际交流工作,扩大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影响力感召力;

十是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快形成组织有力、机制健全的法治保障体系。

综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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