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杀人”,比想象可怕

我想说说武汉那位妈妈的事情。

好长一段时间我不想碰这类社会事件,也不敢碰,每次看到都尽量憋着。

国家说自媒体不应早于官方或警情通报去评述敏感民生事件,而有的网友说自媒体不应该蹭热点,但当你什么都不说的时候他们又骂你缺少人性......

作为一个妈妈,作为一个女性,作为一个公民,对于这件事我还是觉得应该说点什么。

前不久武汉有一个小学生,在自己学校的校园里出了“交通事故”,驾车的老师从孩子身上碾过造成孩子死亡。

昨天我们从一些媒体上得知,这个孩子的妈妈已跳楼身亡。

在从孩子发生意外到妈妈跳楼的这段时间中,大家发现了很多网友对这位妈妈的“网暴”。

确切地说,我们并不知道网暴与自杀之间是否有直接的联系,或许有关系,或许没关系,或许有一定的关系。人已经不在了,我们无从得知她的心路历程,不做猜测。

我只想说,即使这位妈妈没有跳楼,她还活着,我们是不是就能允许这些网暴任意肆虐,不管不顾?直到这位妈妈用生命为代价,让我们所有人再一次开始反思、重视和警惕网暴,我们就更不能视而不见,闭口不提。

人家失去的是自己的孩子,那些张口就指指点点,逼逼赖赖网暴人家的蠢货们也许当不起父母,他们不知道失去一个孩子的痛苦。其实在这种时候,最应该给予孩子家人的,就是安静。

不管她做什么,那都是一个刚失去孩子的妈妈拥有的权利,和此事没有一点关系的外人有什么资格去给人家下定义?说人贪得无厌,说她嫌赔偿太少......网暴者们自己肯定没想过,如果你的孩子因别人的过失而突然没了,你觉得给你多少钱合适?

这些也就算了,还有那种脑子里爬满蛆的人,说人家“还给自己化了妆”,“特意穿了名牌衣服”,“想当网红想出名”......

还有些评论和谩骂,根本不忍直视,我都没办法复述。

他们这群人,大概真的在现实中是不好意思说话了,必须跑到网上来,向全世界秀他们已经烂透了的底线。

如果这些网暴者不用负任何责任,下一次还可以继续这样对待别人,有一天会不会也暴到你和我头上来?

现在最可怕的,不是有一两个人在网上挑起恶意中伤,而是大规模的“吃瓜群众”跟着一起形成巨大的一张网,很快就能让这种暴力蔓延开。他们可能不是始作俑者,但却是加速剂。

他们一起打造出了一个乌烟瘴气、暴戾恣睢的网络世界。

他们之中,有不分青红皂白瞎扯的,有喜欢跟着起哄的,有不带脑子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的,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有想看到别人过的悲惨自己才能开心的......

这些人很多时候会说自己是因为“傻”被蒙蔽了和误导了,但其实他们从根本上就是我们字典里的“坏”。

我们这么多年一直强调实行网络实名,但是这种“实名”真的帮我们改善网络环境了吗?

因为这件事,一些人被禁言,微博上几个大V被封了号,然后好像就没有然后了。他们这样已经构成生命威胁的暴力行为,不值得一个刑事责任吗。

是,按照《民法典》来看,是有相应条例的,可能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严重的涉及诽谤罪、污蔑罪、侮辱罪,但前提是被网暴者需要自己收集证据,申报案情......

很多时候一个普通老百姓没有这么大的能量,也没有这么高的心理阈值来承受这繁琐漫长的过程,往往是还没开始报案就已经精神垮了。更有甚者,如果报案和依法处理,又会被很多人进行另一番网暴。谁的精神能承受这么多轮番轰炸?

这些键盘侠“杀死”的人还少吗。

大家还记得杭州姑娘郑灵华,她只因为染了粉色头发去医院看望爷爷,发了张合影在网上,结果被网暴到抑郁自杀。

大家也还记得寻亲的刘学州吧,他在遗书中回忆了十几年来的大量不堪网暴和辱骂,最后自尽。

还有很多。

被网暴弄得不堪苟活的人还有很多,我们知道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好多网民苦网络垃圾久矣,很多时候因为这些蛆虫的存在,我们很难再纯净了,网络世界里黑白不分,是非难辨,真假模糊,坏人占了上风,歪曲事实和诽谤别人的恶人占有话语权。

大张旗鼓的严打和管理大快人心,但每次看到无辜的老百姓先于“严打坏人”而死,又未免痛心失望。到底什么时候能实现恶人有恶报、无辜者不用垫背?

我们所有人都不是局外人,谁也不要指望别人帮你出头。我们都应该对这些害虫说不,希望严格明确法规,呼吁严惩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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