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主管部门简单地把上级文件下发到基层,不考虑基层的技术难度以及操作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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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制度就挺好,以前人走茶凉,出了事故就只追究现任的责任,但是现任处理遗留问题的难度无异于人造地震,现在同时追究以前的所有人员责任能很好的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另外一个问题是自从机构改革后,部分机构权责不清,自己管哪些方面都没有理解透彻,日常生活中我们就可以看到,部分主管部门简单的把中央、省、市文件转发到基层,不考虑基层的技术难度以及操作难度、执法难度,一句一票否决推得一干二净。举个简单的例子:某某工作人员被恶意报复,原因是他是包村干部,法院判的违建定期拆除,结果是让基层组织实施,作为基层,本应与老百姓接触频繁,最忌讳产生直接矛盾,如果是法院一级组织拆除,不会造成基层与被管理者产生激烈矛盾,结果就因为法院发的要求基层组织实施,造成的结果是户主认为是包村干部针对他,直接开车撞人的违法事实。机构改革后基层接受的权利下放,事实是事不能做主被上级卡着权,出了问题全是基层的,直接的结果是本来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现在推给基层了,本来上级应该查的问题交给基层了,不但造成干群矛盾了还没有把问题解决好,只我们单位就有3个人进了医院,其中2人轻伤,虽然对方进了监狱,但是干群矛盾是激化了的,只能庆幸命还在吧,长此以往不可取。
基层一般大一点的乡镇或者街道维持在100人左右,除去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以及综合执法人员外,剩余的70人左右基本都包村或者社区包括领导,他们承担着所有上级部门交办的所有类别专业问题,虽然你一点不懂那些专业问题,但是你只要会报表就行,只要不是一天接到10个部门同时交办的问题,在办公室研究一下基本一天可以完成报表,如果再多点,没事啊,还有加班的说法。
屁股决定脑袋的管理方式,基层工作人员认命的工作方法(不出问题大家好,出了问题自认倒霉)越来越多了,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基层工人身份的占比很多,就算干部身份的没有晋升渠道也是工作消极的原因之一,应该改革一下了,就算没有晋升渠道,取得成绩了,规定一下连续几年加一级工资也是一种激励措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