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对立?

  • 儒皮法骨的说法本身就是为儒家之过掩饰。慎到: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凡立公,所以弃私也。商鞅: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的本质是追求公平。而儒家——后世居尧之宫,杀尧之子,是篡也。夫礼者,所以明上下尊卑也。本质是尊卑。故万章曰: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仁人果如是乎?封建礼教四字,足以言孔孟事。以李清照和离张汝舟之事为例。李清照举张汝舟营私舞弊、虚报举数骗取官职的罪行,然依宋法,妻告夫,无论何因,监三年。和离虽成,三年应禁,又有友人托请,九日而出。这个完全能够说明,儒皮法骨,其实根本无法骨,只是抬礼骨为法形。全无公平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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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平?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么  王上犯法与庶民同罪 否? 这里没有尊卑?
    儒家怎么看待 王上 的罪呢。孟子有言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这里没公平?
    “礼之用,和为贵”这才是礼的本质。礼节的尊卑,更原始意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 社会分工。就如天尊地卑,你能轻视大地?  一阴一阳之谓道,你如过走正道,能偏面于阴阳? 所以尊卑原初,并无后世的贵贱感情意味。就如时传祥厕所里掏粪和国家总理在中南海批阅文件,这里有尊卑的社会分工,无贵贱的取舍。
    就如音符, 有在高的高音,有在低的低音,需各安其位,各尽期道,才能成就一篇和谐乐章。如果大家都去做高音,不做低音,没有高低配合的和谐。这是蝉鸣,不是乐章。
    这就是 儒家所谓的 礼乐之道。

    至于社会管理用 明文法典 还是和 礼术道德教化,或者兼而有之,更多是一种社会管理的方法论层面 分歧。与基本 原则无关。
  • 你要清楚,那时天下是皇家的,皇家本就是王道霸术杂糅的,不可能全按儒家理念治国,这就是世俗社会。放眼世界,纵观历史,同样的事不仅在中国发生,抛开你执着的儒,会发现全世界都一样,这是人心的表现,把锅甩在儒家头上是不公平的。别只盯着细枝末节,人心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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